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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儿在徐妈哪儿听说了红儿的那事儿,往地上啐了一口就骂道:“那个不要脸的小贱人,姑爷好心帮她,她竟然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呸,也不看看她自己的身份,模样,就敢打我们家姑爷的注意?”
红儿义愤填膺的,沈菀抿唇一笑,“好了,红儿那个丫鬟都已经被姑爷给赶走了!你也就别气了!”
“小姐,那个红儿如此不要脸的想勾引姑爷,你就不生气啊?”屏儿还是气不过,气呼呼的。
还别说,对于红儿这事儿,沈菀倒不是很生气,说生气,那沈菀肯定也有,可这事儿又不是秦琰和那个红儿有什么,全是红儿那个丫鬟痴心妄想,秦琰还撵走了红儿,沈菀当然没有什么大的气要生。
徐妈上了年纪,一向都大致猜的出来主子的心意,“红儿那样不知廉耻的丫鬟,咱们小姐和她生气岂不是自降身份?”
屏儿听了徐妈这话话,觉得徐妈说的是,“对对对,那样的下人才不值得咱们家小姐和她生气呢!小姐不生气是对的。”
红儿那事儿就这样就过了,沈菀也没有再去多想,倒是心中惦记着病美男缙王的事。
沈菀真怕她和秦琰留在缙城的这几天,病美男缙王会对她和秦琰不利。沈菀只希望,在她和秦琰离开缙城前,能一切风平浪静。
自从搬到了宅子这边来住,还别说确实一切都要比住在客栈方便不少,客栈人多,鱼龙混杂的,沈菀带着两个孩子住在客栈,在秦琰和二哥沈谦去参加殿试的那两天,沈菀都不怎么敢带着孩子出去,也不敢天黑后出门。
就怕惹出什么岔子出来。
秦琰和沈菀夫妻二人一直住在客栈,秦琰今年科举连中三元不说,皇上还亲自册封了两督巡抚,这样的殊荣是很多人想要而不得的。秦琰如今的身上高了,自然来结交的人也多了。
缙城这边的达官贵人,还有一些和秦琰同是今年中举,参加殿试的打听到秦琰和沈菀夫妻二人住在这边的客栈,也都纷纷的提了礼品来恭贺秦琰。
最开始去的人,当时,秦琰还没有和小媳妇儿搬走,那些人去恭贺秦琰也都看见了他们。
之后,秦琰沈菀夫妻二人搬走后,再去的那些人就没有找到他们了,问了客栈的掌柜和伙计,也没有谁知道秦琰他们走搬去了哪儿。
找不到秦琰和沈菀夫妻二人住的地方,那些人也就没有再去恭贺。沈菀和秦琰夫妻二人不知道外面还发生了这样的事,要是知道的话,沈菀肯定会暗自庆幸,幸好她听从秦琰的建议从客栈搬了出来,不然,每天去那么多恭贺秦琰的人,她应付都应付不过来。
洛城和安城那么远,还有坐船,跟着秦琰一起去那两个地方,不用想也能知道中途艰辛。
就要跟着秦琰去那么远的地方,没有去之前,沈菀当然想好好的休息两天,等养足了精神再跟着秦琰一起启程。
第1416章 很忙
没有人来打扰。
沈菀也乐的躲清净。
一开始,沈菀还担心病美男缙王会对她和秦琰不利,可在接下来的两天都没事,沈菀也就逐渐的安心下来。
秦琰说过了后天,她们就可以启程去安城了,到时候,从缙城离开,脱离了病美男缙王的势力范围,沈菀就什么都不怕了。
这天一早,皇宫有人来宣秦琰,说是皇上要见他,秦琰换了正式的朝服,就跟着出来的太监一起去了皇宫。
朝服是沈菀帮秦琰换的,参加完殿试回来,皇宫就有人送了朝服过来,朝服放在哪儿秦琰还一次也没有穿过。
今天早上是秦琰第一次穿,沈菀还帮着秦琰一起穿的,穿了朝服的秦琰看着比平时多了几分稳重和内敛,沈菀看着秦琰,只觉得穿上朝服的秦琰好像比平时多了吸引人的地方。
人她一看就有些惊艳,“相公,你穿上真是朝服真好看!”沈菀看着自己相公,毫不吝啬的夸奖秦琰。
秦琰看着小媳妇儿,薄唇微勾,“是吗?”
“嗯!”沈菀一脸认真的点头,再次打量着秦琰,越看沈菀越觉得有味道,被小媳妇儿这样盯着,但凡是男人都喜欢自己女人用痴迷的小眼神将自己看着,秦琰当然也不列外,被小媳妇儿这样看着,秦琰很是受用。
薄唇弯起一个淡淡的弧度,秦琰笑着出声,“菀娘,要是你喜欢看为夫穿上这身朝服的样子,那往后为夫去了洛城后就多穿两次给你看。”
徐妈抱着沈菀的衣服走进来,“小姐,你在想什么呢?”听见徐妈声音的沈菀回过神来,抬头看着徐妈一笑,“没有想什么!徐妈?怎么你有事?”
“小姐,你忘了是你让老奴去给你拿衣服过来换了?”徐妈笑着提醒沈菀,徐妈不说沈菀还没有反应过来,徐妈一说,沈菀顿时反应过来确实是她让徐妈去给她拿衣服过来换的。
她从镇上带过来的那些衣服都在箱子里面放着,要跟着秦琰去洛城,在缙城只是暂住,沈菀怕麻烦,就没有让徐妈和屏儿将她的衣服拿出来,那些衣服还是原封不动的放在箱子里面。
沈菀就让徐妈和屏儿拿了两三件衣服出来,只需要够她这两天换洗就够了,沈菀让徐妈拿出来的衣服都很单薄,前几天天气好,穿那样单薄的裙子,也还适合,并不冷。
今天早上下雨,温度有些下降,徐妈拿出来的那些衣服穿在身上就显得冷了,所以,沈菀特意吩咐了徐妈去取两件暖和的衣服过来。
让徐妈把衣服放下,沈菀也没有打算立刻换,“徐妈,二哥呢?好像自从搬过来,我就没有看见过几次二哥在府上?”
“小姐,老奴也不知道二少爷在哪儿?最近两天好像二少爷都早出晚归的,每天早早的就出府了,晚上很晚了才回来。”徐妈道。
沈菀点了点头,“想来二哥最近在忙吧!”二哥沈谦被皇上封了翰林院编修一职,下个月月初二哥就要上任,秦琰这几天都很忙,二哥沈谦估计应该也在忙着他自己的事!
第1417章 庆贺
明天就是两个孩子百天了。
孩子满百天,按照风俗都是要办席宴的,徐妈记着这事儿,特意提醒沈菀,“小姐,明天就是两位小主子百天,我们府上要不要也给两位小主子办几桌?”要是在秦家村镇上那边,两位小主子百天,肯定是要大办的,现在是在缙城,缙城这边,小姐和姑爷认识的人都不多,大办孩子的百天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不过,简单的办上几桌却也还是可以的。
所以,徐妈这才特意问沈菀办不办孩子的百天。最近沈菀忙的事情多,对于两个孩子百天这事儿,沈菀早就忘记了,要不是徐妈提醒,沈菀压根就记不住还有这么个事。
既然徐妈说了,沈菀也在考虑,两个孩子百天办是要,却不用大办,想了想,沈菀就看着徐妈道:“妞妞和小宝百天,明天就我和相公还有二哥帮妞妞和小宝庆贺就行了!另外,徐妈你一会儿传话下去,明天两位小主子百天,全府上下都有赏钱,还有喜饼喜糖!”
徐妈笑着答应,“小姐,老奴知道了,你吩咐的事,老奴现在就去办!”妞妞和小宝这会儿都吃饱了在自己的摇篮里面睡觉,这两个摇篮还是秦琰特意为妞妞和小宝安排人做的。
小妞妞和小宝躺在摇篮里,都好像很喜欢,两个小家伙平时没有睡觉,被人放下来躺着就会闹,小宝还好,小宝的性子也不知道是随了谁,安安静静的,吃饱了就睡,睡醒了也不闹,除了有时候饿的时候,小宝才会哭闹两声,其他的时间,小宝都特别的乖。
妞妞这个小丫头则娇惯的不得了,醒了就要她娘抱,其他人抱小妞妞还不肯,好在妞妞这个小丫头好哄。
吃饱了,随便哄一哄,小丫头就会睡着,不然,真要随时抱着,沈菀只怕吃不消。现在的小妞妞长的白白胖胖的,小是小,却还是有点儿重的。短时间抱还行,抱的时间长了,沈菀就会觉得手酸。
“小妹!”二哥沈谦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沈菀一抬头,就看见二哥沈谦推开门从外面走了进来。
沈菀起身,笑着向她二哥走了过去,“二哥,你来了?最近两天也不见你,你都在忙些什么?”
“小妹,明天就是小宝和妞妞百天了,在缙城这边什么都不方便,小宝和妞妞百天理应好好庆祝,大办席宴,可在这边咱们人生地不熟的,妹夫和你还要忙着赶去洛城和安城,妞妞和小宝百天就只能委屈她们了。”
这事儿沈菀一点儿也不觉得委屈,一笑,就道:“二哥,妞妞和小宝都还小呢!她们哪儿懂委屈不委屈?只要咱们在一起帮小宝和妞妞庆祝庆祝就好了!哪儿一定要大办席宴庆祝了?”
话虽然是这样说,可沈谦这个二舅舅却不愿意让两个小外甥受委屈,“小妹,妞妞和小宝百天不能好好办,等小宝和妞妞周岁了,咱们在好好的为小宝和妞妞庆祝,办一次大的周岁宴。”
第1418章 喜不喜欢
周岁宴也是以后的事了。
至于如何办沈菀决定到时候再说。
从怀里取出一个小盒子,二哥沈谦又笑着看着沈菀说:“小妹,你看这个是什么?”沈菀抬头一看,只见二哥手中的小盒子小巧精致,有两个。
有些好奇的沈菀接过小盒子打开,“二哥,这盒子里面可是什么好玩儿的?”说话间,沈菀打开盒子,只见盒子里面的东西不是什么好玩儿的,而是一对精致的小镯子和一个写着富贵安康的长命锁!
“小妹,明天小宝和小妞妞就百天了,二哥也没有准备什么?这两对金镯子和小金锁是二哥特意去缙城首饰铺子挑选的。”二哥沈谦一个大男人,也不知道小孩子百天该送什么?当年慧哥儿出生,二哥沈谦那时候年岁不大,又在学堂里面读书,就并没有送什么!这还是二哥沈谦第一次挑选送给小孩子的礼物。
由于不知道该送什么给小宝和小妞妞,二哥沈谦还特意去问了卖首饰的掌柜和伙计。
掌柜和伙计听闻二哥沈谦要买礼物送给自己将要满百天的侄子侄女,故推荐了百天人们常送的小金锁和金镯子。
金镯子上原本是镶嵌了金子做的小铃铛的,可二哥沈谦怕两个孩子误把金镯子上的小铃铛给吞下去,便让伙计把金镯子上的小铃铛给取了下来,就只剩下一个圆圈,也不怕妞妞和小宝再把金镯子上的铃铛吃下去。
这两对金镯子都是二哥沈谦用两天的时间在缙城精挑细选的,小宝的金镯子形状像龙,小妞妞的金镯子形状则像一朵牡丹花的样式,上面还嵌了玉和红宝石,非常的精致。
要很贵。
就这样的两对金镯子和两个长命锁二哥沈谦花了他快半年的月钱,沈菀一见那金镯子和长命锁,就喜欢上了,满脸欢喜的就将盒子里面的金镯子拿出来在手上打量着,“二哥,好漂亮的小镯子啊?你在哪儿买的?”
“小妹,喜欢吗?”二哥沈谦见自己小妹一脸欢喜,也很是开心,他买的这个礼物还担心小妹不喜欢,可瞧了小妹现在的表情,二哥沈谦就知道他买的礼物小妹是喜欢的。
沈菀连连点头,看了小宝的小手镯,又把二哥沈谦给妞妞买的那一对拿在手上看,“喜欢,喜欢!二哥这两对小镯子都好漂亮!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漂亮精致的小镯子呢!一会儿,我就让徐妈把小宝妞妞抱过来,给她们戴上!”
二哥沈谦一笑,“小妹,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