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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环境造就人,林红梅在娘家最多三分精明,嫁人才两年已经生生把自己提升到五分了,假以时日,不是没可能超过“大BOSS”王翠芬同志。精明的林红梅及时追出来阻止小姑子偷溜,她还知道这丫头是个滚刀肉,特意把话说明白了,“小妹,这么早过去吗?鱼塘里水都还没放完,根本没啥看头,再说碗还没洗……”
动作太慢被抓包了,叶舒华还挺心虚的停下脚步,这时就听到她亲爱的大哥乐呵呵的对媳妇说:“不就几个碗吗,你抽空洗一下。一年只清这一次鱼塘,就让小妹去玩玩。”
听到自家男人开口,林红梅那一秒的眼神简直一言难尽,不敢相信她的男人竟能说出这样的话,但转念一想,却又是他的风格,这大傻子心里确实把他妹妹当三岁小孩。
这个发现让林红梅感到绝望,但还是试图跟傻大个讲道理,皱着眉道:“没说不让小妹去玩,这家里还很多事……”
林红梅觉得她暗示得很明显了,小姑子想去玩可以,只要把家里的活干完,她疯玩不回家吃饭她们都不会说什么。
叶舒华也听懂了大嫂的意思,并且觉得没毛病,话说到这份上她已经决定认命,留下来打扫卫生了,但是架不住她有两个耿直且注孤生的直男哥哥,他们战斗力惊人,根本没给她开口的机会,叶二哥已经很自觉的出来打圆场了,“大嫂不要介意啊,你没空的话让我媳妇把碗洗了。”
是的,叶二哥觉得自己是打圆场而不是火上浇油,因为他认定大嫂不悦就是因为大哥说了让她洗碗。
既然大嫂不高兴,那就让他媳妇洗呗,多大点事!叶二哥说到这里,还扯着嗓子朝屋里喊了一句:“秀儿,你抽空把碗洗了啊。”
叶二哥一句话,惹得现场三人同时侧目,连林红梅都忘记跟小姑子掐了,难以相信的打量着这个二叔,跟她男人一样老实巴交的汉子,竟然私底下管媳妇叫秀儿?
不能怪林红梅八卦,同样算是新婚,叶大哥私底下都不好意思叫她一句烂大街的“梅子”。
林红梅没怀孕以前,叶大哥都是用“你”“她”这些称呼混过去的,媳妇怀孕后,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管她叫“孩他妈”了。
老实低调的叶振华却管媳妇叫“秀儿”,这也太颠覆三观了!
叶舒华倒不觉得颠覆三观,但叶二哥确实挺让人惊讶的,连一心只惦记吃和偷懒的她,这会儿也忍不住看着她二哥憨厚正直的脸感慨起来。
仔细想想,她二哥和二嫂确实有故事。
叶振华和宋秀秀也是相亲认识,但结婚却不是父母做主。
听说当初他们俩看对眼,宋秀秀娘家认为叶家“大户人家”,却给那么一点彩礼,特抠门,他们就不太乐意,相看之后拖了很久都没定下来。宋母一度要给宋秀秀相看其他人家,都被宋秀秀拒绝了,叶振华这边情况也差不多,两个年轻人“为爱情抗争”抗争了半年之久,最后叶家的“豪华住宅”打动了丈母娘的心,有情人才终成眷属。
叶二哥他们的故事在叶舒华上辈子可能不算什么,放在七十年代的农村还是很浪漫的,叶舒华都想为他们鼓鼓掌,二嫂也是传说中的嫁给了爱情嘛,偶尔撒撒狗粮也是常规操作。
毫无疑问,叶二哥口中的“秀儿”当然不是一枝独秀的“秀”,他叫的是宋秀秀的乳名,以前只有她娘会这么叫,如今叶二哥这个八尺汉子也娘兮兮的跟着丈母娘喊秀儿,可以说非常用心了。
宋秀秀私底下听到男人这么喊自己,心里都跟吃了蜜一样甜。
但是这会儿,她感觉不到甜蜜,只想直接缩在屋里不出来了——丈夫第一次在人前喊她的昵称,竟然是让她帮他妹子洗碗,到底谁才是他的真爱啊?
宋秀秀现在只觉得操蛋。
同为女人,林红梅跟妯娌的心理反应差不多,她消化了“老二两口子私下原来这么肉麻”的事实后,心里酸溜溜的同时,对这个被男人稀罕的妯娌还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你男人这么稀罕你,不还是比不上他妹子吗?
妯娌友好靠小姑子在这一刻又得到了证实。
宋秀秀在屋里不出来也没关系,因为他们两口子感情好,所以叶二哥对她也很有信心,这种小事秀儿肯定不会像大嫂一样斤斤计较,叶二哥又跟媳妇说了句“那我去干活了”,就心安理得的对大哥和小妹道:“走,再不去该迟了。”
叶舒华没听到二嫂的回应,还有点不放心,“这样没关系吗?”
叶二哥信心满满的表示:“我发话了,你嫂子不会拒绝的。”
叶大哥适时地插了句,“你二嫂不像大嫂,她人好脾气也好,甭担心。”
叶二哥闻言矜持的微笑,他也觉得自己媳妇比大嫂好一点,不过嘴上还要客气,“大嫂也是心直口快,没别的意思。”
叶舒华才不关心大嫂和二嫂谁比较善良的问题,她只要知道大哥二哥都说没关系,那就肯定没关系,叶舒华兴高采烈的翘班去了。
每天被关在家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出门放风,叶舒华感觉自由得要飞起来了。以前觉得破破烂烂的小农村,如今在她眼里都有几分可爱了;那一片片光秃秃的、只剩下稻茬的农田,也变成了安静祥和的象征;还有稻田尽头那个眉眼清俊的青年,有点帅得让人合不拢腿啊。
叶舒华第一眼锁定了如小白杨一样挺立在人群中的宋知青。
吃人嘴软,这两个月宋清徽的颜值突飞猛进,叶舒华刚穿来的时候,他还跟沈思默并列成为双岗两大男神,而现在,叶舒华眼里已经看不到沈帅哥的身影了,她的宋大哥宇宙第一帅、双岗大队独一无二的颜值担当。
只是这么帅的宋大哥,她该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引人注目的接近呢?
这可把叶舒华难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特别特别不想码字,分分钟想请假的节奏,但还是坐在电脑前憋了整整一天,终于憋出一章来了,感觉我战胜了懒癌,有点自豪呢(…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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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好热情哦,么么哒,我争取明天早点起来码字,晚安~
☆、第二十八章
宋清徽风华无双、出手大方; 就算没有叶舒华的认证,他也是当之无愧的“双岗第一草”。
鱼塘四周; 不单是情窦初开的姑娘们暗中关注着宋清徽; 连吃过“宋哥哥”糖果的熊孩子们都喜欢围着他打闹。
叶舒华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近他还不引人注目,这几乎是不可能。
但她最后还是成功了; 因为她有两个神助攻的哥哥。
叶大哥和叶二哥远远的看到宋知青; 比心怀不轨的叶舒华都还要激动些; 拉着她就道:“宋知青也在这啊,咱们先过去打个招呼; 还没跟他道谢呢。”
叶舒华还没来得及好奇活雷锋又做了什么好事不留名; 只是听到大哥二哥要拉她去见宋知青,就兴奋的眼睛都亮了; 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连连点头; “好啊好啊。”
兄妹三个便穿过人群; 径直朝宋清徽的方向走过去了。
玩得好的队员纷纷打招呼; 但谁也没好奇他们去找宋清徽做什么。宋知青和队长家这段时间走得近; 队里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过年不过节的; 队长家都请宋知青吃了两三回饭; 关系可亲热了。
如果是其他情况,队里还会惊讶一下; 宋知青来插队两三年,虽然是出了名的脾气好、做人大方,可也没见他跟谁家走的这么近过; 怎么就突然跟队长一家“蜜里调油”了呢?因为队长家有出息的老三叶军华。
上次叶军华回队里种地,就跟宋清徽勾肩搭背,哥俩好了大半天,有注意到他们的人便找到了答案——叶军华是高中毕业的高材生,又在县里当工人,已经算是城里人了,宋知青也是城里人,听说在首都念完了高中才下来的,两个见多识广、年纪也差不多的小伙子玩得好很正常啊。
叶老大他们肯定也是因为老三的关系才跟宋知青慢慢走近的。
总之把锅推给叶军华,全大队都觉得没毛病。
现在叶家三兄妹看到宋清徽,过去打个招呼聊几句,也是常规操作,在场队员们都没兴趣围观,大家都嘻嘻哈哈的看着鱼塘,热烈讨论今年他们家能分几条鱼。
叶舒华就这样低调顺利的来到了宋大哥跟前,跟大哥二哥如出一辙的热情笑容,不约而同的招呼,“宋大哥/宋知青!”
宋清徽很懵逼,看着突然凑过来的三张笑脸,心脏的吓得抖了抖,突然怀疑自己是什么香喷喷的肉骨头,不然叶大哥和叶二哥怎么也跟他们家小妹一样用这种眼神看他?
不过宋知青脑洞开得大,表情还是很正常,恰到好处的微笑:“叶大哥,叶二哥,小妹,你们也来了啊。”
叶舒华没抢到话语权,因为叶大哥反应比她快,乐呵呵的笑道:“是啊,小妹最近关在家里都关傻了,今天清鱼塘,带她来玩玩。”
宋清徽笑容可亲的点头,心里却在暗想,叶小妹又不是三岁小孩,想出来玩还非要哥哥带着吗?殊不知叶大哥和叶二哥真心认为小妹今天会出来的确就是他们的功劳,所以哥俩可自豪了。
大哥说完,二哥又飞快接过话茬,“对了宋知青,一直都没有机会感谢你给小妹的高档奶糖,我娘说她从来没吃过这么甜的糖呢,肯定很贵?以后可别这么破费了。”
哥俩这么感激宋知青,完全是因为王翠芬在家里念叨的。
王翠芬自从吃完闺女嘴里省下来的奶糖,在心里甜了好几天,起初是为闺女的孝顺而幸福,只是有次跟邻居们闲聊起来,王翠芬才知道,宋知青是出手大方、每次从邮局取了东西都会给队里的孩子们发糖,但他发的都是供销社常见的散糖!
想想也是,老百姓连供销社的散糖都舍不得吃,宋知青再大方,也不能随手给孩子们送有包装纸的高档糖,那不是败家吗?
高档奶糖说不定是宋知青留着自己吃的。
把不爱吃但是贵的东西送给别人,和把自己爱吃且贵的东西送给别人,这两者的差距就大了,王翠芬以前只觉得宋知青对谁都这么大方客气,但现在,她认为小宋对他们家尤其够意思。
小伙子真不错,才招待了他两次,就全都记在心上了,王翠芬当然也很感动,像她这个年纪的老阿姨,最喜欢知恩图报的后生了。
当然了,两颗糖还不至于专门请小宋来家吃饭,王翠芬便叮嘱两个儿子,见到小宋记得帮她道声谢。
叶大哥和叶二哥这样的耿直男孩,母亲的叮嘱当然也不能打折扣!
只不过现在是农闲时节,事情比较杂乱,队员们的工作地点也各不相同。主要是宋清徽属于“文弱书生”,擅长的领域在文化啊技术这些方面,在体力方面,宋清徽和其他知青一样,勉强跟队里四五十岁的长辈算一个档次,他们分配的任务当然和叶大哥叶二哥不一样。
就算在一个大队,叶家兄弟也不是每天都能碰到宋清徽,所以就耽搁到现在了。
但叶舒华不懂这些,她闻言“咦”地一声转头,都八百年前的老黄历了,她那些糖也吃得只剩两颗,二哥居然还在这里感谢宋知青,反射弧是不是太长了点?
“奶糖?”不只是叶舒华意外,被感激的宋清徽也愣了一下,紧接着恍然大悟,“上次正好在镇上遇到小妹罢了,不是什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