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的是要打得高一点的,可是疲劳的肌肉已不听使唤了。而且,由于这一击的碰撞作用,他自己倒踉踉跄跄地退回来,差点跌倒。他又努力争取了一次。这一次,他那一击完全没有击中,而且由于极端虚弱,他倒下来,靠在桑德尔身上,扭抱着他,使自己免于倒在地上。
金没有尝试挣脱开身子,他已经竭尽全力,他完了。青年人总有办法。即使在扭抱中,他也能感觉到桑德尔体力上比他强大起来。当裁判将他们分开时,就在他眼前,他看到了青年人体力的恢复。桑德尔的体力一刻比一刻变得强壮起来。他打出来的拳,一开始还是软绵绵的,不起作用,却变得硬实、准确起来。汤姆·金的昏花眼睛看见那戴拳套的拳头冲着自己的下巴打来,他想举起胳膊来阻挡。但是他在危险面前已力不从心;他的胳膊太沉重了,上面就好像压了一百多磅重的铅一样,它已经举不起来了,他拼命想用他心灵的力量抬起它来,然后那戴拳套的拳头击中了要害,他只感到猛地一下,就像一个电火花。同时,黑色的纱幕笼罩了他。
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在他自己的角落里,他听到观众的叫喊就像邦迪海滨的海浪咆哮一般。一块湿海绵压在他的脑后,锡德·沙利文正在往他脸上和胸口喷冷水,让他清醒。他的拳套已经取下,桑德尔俯身向着他,正同他握手。他对把他打垮的那个人并不抱有恶意,他由衷地回握了一下对方的手,握得他自己的指关节疼痛难忍。然后,桑德尔走到拳击台的中央,观众停止喧闹,静下来听他讲话。他接受了年轻的普隆托的挑战,提议把额外赌注增加到一百镑。金无动于衷地听着,他的助手擦去他身上溪水般流淌的水流,揩干他的脸,准备让他离开拳击场。他感到饥饿。这不是那种普通的,带有痛感的饥饿,而是一种巨大的昏眩,一种心口的悸动,这种感觉传遍了全身。他回想起刚才他让桑德尔摇摇欲坠,成败就在毫厘之间的那一刻。啊,那块牛排本应该顶用的!在关键性的一击中,他就缺了这么一点点东西。他输了,完全是因为一块牛排的缘故。
他的助手们半支撑着他,要扶他钻过绳子。他从他们手中挣脱出来,没有人帮助,就低头钻过了绳子,沉重地跳到地面上,跟在替他从拥挤的中间过道上开出一条道路来的助手后面。在离开更衣室到街上去的时候,在通往门厅的入口处有一个年轻人上来同他说话。
“刚才你可以打垮他的时候,为什么不打垮他呢?”年轻人问。
“噢,见鬼去吧!”汤姆·金说,一边走下台阶,来到人行道上。
街角上那家酒店的门大开着,他看到灯光和笑眯眯的酒吧女招待,听到许多人在谈论这场拳击赛,还听到吧台上生意兴隆地响着叮叮铛铛的钱币声。有人请他去喝一杯。他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然后就谢绝了,继续走他的路。
他口袋里一个铜子也没有,而回家的两英里路似乎好长好长。他肯定是老了。经过陶门公园的时候,他突然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因为想到他老婆正在家里熬夜等着他,等着知道比赛的结果而不知所措。这比被人打败更令他感到难堪,他几乎无法去正视这个问题。
他感到浑身衰弱,疼痛,他被打碎的指关节的疼痛警告他,即使他能找到一份临时工作,他也要等一个星期才能握住镐把或铁锹。心口间火烧火燎的饥饿感令人感到恶心。他的可怜境况压倒了他,他眼睛里难得地湿润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胜,一面哭,一面想起了斯托舍·比尔,以及他在很久以前的那天夜里是如何对付他的。可怜的老斯托舍·比尔!现在他才明白比尔为什么在更衣室里哭泣。
xs
(英)萨基:黄昏
~
冯涛译
诺尔曼·葛尔特茨比坐在海德公园的长凳上,背向着公园栏杆围起来的长方形草坪。这是三月初的一个傍晚。暮色苍茫,笼罩着大地,只有那微弱的月光和点点星星的亮光冲淡着昏暗的夜幕。马路和人行道都空落落的。然而,就在这若明若暗的夜色中仍有不少被人们遗忘的小人物在活动着。他们有的荡来荡去,无声无息;有的把自己点缀在长凳和木椅上,一点儿也不显眼,在昏暗中,他们的身影已经无法辨认清楚。
葛尔特茨比此时心事重重,眼前的景色与他此刻的心情完全和谐。黄昏,在他看来,是失败者的时刻。经过奋斗仍不免遭到惨败的男男女女,在这日薄西山的时候纷纷出来活动。他们把失掉的好运、破灭的希望深深地掩藏起来,躲避着好奇者的寻根问底。他们寒酸的衣衫,压弯的双肩,忧郁的目光,在暮色中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起码,他们不会被人们认出来。
长凳另一端,就在他身旁,坐着一位老先生。从他的神态里,可以看出他正在和社会抗衡,但是他的气概已趋衰退。坐了一会儿,老人起身离去。远去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黑暗中。
空出来的位子几乎立刻就被一个年轻人所占据了。年轻人衣着虽然比较考究,但是他面部的神情并不比那位老人开朗。新来的人一屁股坐在长凳上,同时嘴里还狠狠地骂了一声,吐字之清楚就好像是要强调: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件事能使他称心如意。
“看来您心情不大好啊。”葛尔特茨比说道,心里揣摸着年轻人的这番表演准是为着引起他适当的注意。
年轻人转过身来,脸上的神情坦然得令人不能产生一点怀疑。但是葛尔特茨比反而因此一下子警觉了起来。
“要是陷入我的困境,您的心情也好不了,”他回答说,“我干了一件有生以来最傻的事。”
“是吗?”葛尔特茨比不动声色地问道。
“我今天下午到的伦敦,本打算在伯克夏广场的伯塔刚尼安饭店落脚,”年轻人接着说道,“可是到了那儿我才发现,饭店在几个星期前给拆掉了。旧址上盖起了一家影剧院。出租汽车司机给我介绍了另一家旅店,远一点儿,可我只好去了。我刚给家里人写完了一封信,告诉他们我的住处,就出去买香皂了——我讨厌旅店里的香皂,可自己又忘记准备了。我在街上溜达一会儿,在酒吧喝了杯酒,又逛了逛商店,然后转身回旅馆。就在这时候,忽然意识到,我根本没记住旅馆叫什么,更不知道它坐落在哪条街上。这多么尴尬!我在伦敦又举目无亲。当然了,我可以打电报给家里人,叫他们把地址告诉我,可是这封电报明天才能收到,而眼下我身上一个钱也没有了,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只带一先令。买了块香皂,喝了杯酒,也就花得差不多了,我兜里只剩下两便士,只怕要落得个流浪街头,无处栖身了。”
年轻人讲完这段故事后,出现了片刻沉寂。这种沉寂是意味深长。“您大概想,我讲的这段遭遇荒诞无稽吧。”年轻人随后接着说道,语调里多少带着点委屈的口气。
“这事也并非不可能,”葛尔特茨比像法官审理案件似的说,“记得有一次我也经历过这么一件事。那是一个外国的首都。不过那次我们一行两人。事情显得更离奇了。幸好我们还记得旅店紧靠条什么运河。一找到运河,我们就顺着它找到了。”
听完这段往事的叙述,年轻人精神为之一振,“在国外,我还不会这么发愁,”他说道,“总可以找到领事馆,得到必要的帮助。可是在自己国家里,一旦陷入困境,真是束手无策。我大概得到河堤上过夜了,除非能找到个够朋友的人,他能相信这是确有其事。不管怎么说,我很高兴,因为您并没有认为我这段遭遇过于荒唐。”
年轻人往这最后一句话里倾注了不少热情,就好像他有意向葛尔特茨比表示,葛尔特茨比基本上已经具备了够朋友的人的必要条件。
“然而,”葛尔特茨比慢吞吞地说,“这段故事里的破绽就在于您拿不出那块香皂来。”
年轻人连忙向前探身,在大衣口袋里忙乱地摸了起来。他一下子跳了起来。
“准把它丢了。”他怒气冲冲地嘟囔了一声。
“一个下午就丢了家旅馆,又丢了块香皂,这只能说明您存心粗枝大叶。”葛尔特茨比接着说道,可是年轻人没等他话音落地就走了。他顺着小路溜掉了,头昂得高高的。不过,在他那高傲的表情中,总显得有几分疲倦的样子。
“说来怪可惜,”葛尔特茨比想道,“整个故事中只有出去买香皂这一点有说服力,然而在这细节上露了马脚。他要有一点先见之明,就应该事先准备下一块香皂,包装和封记都要跟刚从铺子里买来的一样,那他准可以成为这一行业里出类拔萃的人。干他那一行,什么都得事先想好。要有这种能力,而且是无限的能力,才能称得上是个歪才。”
想到这里,葛尔特茨比站了起来,准备离去。就在这时候,他惊讶地、关切地喊了一声。只见地上,在长凳边上,失落着一个椭圆形小纸包,外表和店主人精心打上封记的一样。除了是块香皂,还能是什么!准是那年轻人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从衣兜里掉出来的。
说时迟,那时快,葛尔特茨比立刻顺着那暮色笼罩着的小路追了下去,焦急地寻找着穿浅色大衣的年轻人的踪影。就在他遍寻不见,已经感到无望的时候,忽然他发现要找的那个人正站在马车道的路边上。年轻人神态犹豫地站着,显然拿不定主意,是从海德公园穿过去好呢,还是直奔耐茨布里支的熙熙攘攘的人行道。当他听到葛尔特茨比呼喊他的时候,他带着几分敌意,好像准备自卫似的猛然转过身来。
“能证明您那段遭遇的真实性的重要证人找到了,”葛尔特茨比说道,伸出手来把香皂递了过去。“一定是您坐下来的时候从大衣兜里滑出来的。您走后,我在地上发现的。我曾经对您不信任,您一定要原谅。那时一切证据都对您不利。如今,既然我听取了香皂的证词,我想我也应当服从它的判决。您如不嫌弃,我可以借给您一枚二十先令的金币……”
年轻人连忙接过金币,放进兜里,从而解除了这个问题上的疑虑。
“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地址,”葛尔特茨比继续说道,“您这星期哪天还钱都可以。这儿是您那块香皂。可别再丢了,它可是您的好朋友啊。”
“幸好给你找着了。”年轻人说道。接着,几句感激不尽的话脱口而出。声音还有点呜咽。他朝着耐茨布里支方向急忙跑去。
“这孩子真可怜,差点哭出声来,”葛尔特茨比自言自语地说,“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困境中脱身,这种慰藉降临得太突然了。这对我也是个教训,不能自作聪明,不能仅仅凭一时的情况就给一个人下判断。”
葛尔特茨比顺着原路往回走去。经过那条长凳时——他看到一位老先生在长凳下面和四周望来望去,捅来捅去。葛尔特茨比认出这就是刚才同他坐在一起的那位老人。
“您丢什么东西了,先生?”他问道。
“对了,丢了一块香皂。”
。。
(捷克)恰佩克:荒岛上的野人少女
,小,说'网
这是一个悲伤却很温暖的故事,至少我这么认为。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铎姆,鲁日·德·范瑞亚,生活在里斯本,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在他的内心却渴望着伊比利亚半岛以外的世界。就像所有的冒险家一样,不顾一切似乎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