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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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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说他疯狂且残酷,是个怪物。”



 



“他们说?”雷加·佛雷玩弄着一根银色的胡须,露出讥讽的笑容。“他的敌人说,是的……但是真实情况是少狼主才是怪物。那个家伙更像一头野兽,而不是一个男孩,趾高气昂而冲动血腥。而且他言而无信,这是我的祖父大人从自身的悲惨遭遇体会到的。”他摊开双手。“我不怪罪白港支持过他。我的祖父也犯下过同样悲惨的错误。在少狼主指挥的所有战斗中,白港和孪河城都在他的旗帜下并肩战斗。然而罗柏史塔克背叛了我们所有人。为了沿着三叉戟河开辟出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王国,他把北境留给了残暴的铁民胡作非为。之后他又抛弃了那些花费了更大代价为他出生入死的河间地诸侯,打破了对我爷爷立下的婚约,和他见到的第一个西境妞儿结了婚。少狼主?他就是一条野狗,而且死得也跟条野狗似的。”



 



人鱼厅变得鸦雀无声。戴佛斯都能感觉到空气中刺骨的寒冷。威曼伯爵向下看着雷加,好像他是一只需要狠踩一脚的大蟑螂……但是忽然的,他猛地点了点头,下巴上的肉都随之抖动起来。“一条狗,是的。他只给我们带来了悲伤和死亡。真是一条野狗。说下去。”



 



雷加·佛雷接着开口了。“悲伤和死亡,是的……而这位洋葱大人会用他关于复仇的言论带给你更多的悲伤和死亡。睁开眼睛吧,就像我祖父大人一样。五王之战已经结束了。托曼是我们的国王,我们唯一的国王。我们必须帮助他缝合这场悲怆战争的伤口。作为劳勃的亲血肉,雄鹿和金狮的继承人,铁王座应该依法传给他。”



 



“明智之言,而且货真价实。”威曼·曼德勒伯爵说。



 



“根本不是!”薇拉·曼德勒跺起脚来。



 



“安静,讨厌的孩子。”里雅夫人责备道。“年轻女孩应该是眼睛的享受,而不是耳边的聒噪。”她抓住女孩的发辫,把尖叫着的孩子拖出大厅。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走了,戴佛斯想。



 



“薇拉一直是个任性的孩子,”她的姐姐抱歉的说。“我怕她还会成为一个任性的妻子。”



 



雷加耸耸肩。“婚姻会把她磨平的,对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一只强有力的手,一句简单的话就行。”



 



“如果不行,还有静默姐妹。”威曼伯爵在椅子里动了动。“至于你,洋葱骑士,今天我已经听够了叛国之言了。你我把我的城市置于一个错误的国王和一个错误的神灵的威胁之下。你会令我牺牲唯一幸存的儿子,帮助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把他发皱的屁股安置到不属于他的王座上去。我不会这么做的。不会为你这么做。不会为你的大人这么做。也不会为任何人这么做。”



 



白港伯爵用力起身。这个剧烈的动作让他脖子都红了。“你仍然是一个走私犯,爵士,想来偷走我的金子和血液。你还想要我儿子的脑袋。不过相反的,我觉得我应该要了你的脑袋。守卫!把这个人给我绑了!”



 



戴佛斯还没反应过来要做任何动作,已经被一圈银色的三叉戟包围。“大人,”他说,“我只是个使节。”



 



“是吗?你跟一个走私犯似的偷偷摸摸潜进我的城市。我敢说你根本不是个领主,不是个骑士,不是个使节,只是个小偷和密探,只是一个说谎和谋反的小贩。我应该用滚烫的钳子把你的舌头拔出来,然后把你送到恐怖堡剥皮。但是圣母慈悲,我也一样。”他对玛龙爵士示意。“表弟,把这东西带到狼穴里,脑袋和手都砍了。我希望在晚餐前看到它们。要是我看不到这个走私犯的脑袋插在长枪上,并且牙齿还含着一颗洋葱,我一口晚饭都吃不下去。”


 ..



第二十章 臭佬(席恩二)

/小。说+

他们交给他一匹马,一面白旗,一件柔软的羊毛上衣和一件温暖的羊毛披风。“回城堡去”,damon(达蒙?)dance…for…me(?)一边帮浑身发抖的臭佬爬上马鞍一边说道,“你也可以逃跑,然后看看在被我们逮住前能跑出多远”。达蒙咧嘴一笑,用鞭子轻抽了一下马屁股,这畜生嘶叫着跑了起来。



 



臭佬不敢回头,他害怕达蒙,害怕那yellowdick(这啥?黄小子?黄jj?),害怕那咕哝声,害怕跟在他身后的一切。这一切都是拉姆斯大人的恶作剧,臭佬想,一个残忍的考验。给我一匹马,释放我,然后看我会干什么。他们以为我会逃走?他们给了我一匹罗圈腿,而且饿得半死的可怜畜生,没有任何指望能跑过拉姆斯大人那些骑着良马的猎手。拉姆斯大人最喜欢让他的猎犬们狂吠着追逐那些鲜嫩的猎物。



 



此外,他能往哪儿跑?他的身后是军营,挤满了恐怖堡的人马和莱斯威尔家从溪流地带来的军队,还有达斯丁伯爵夫人的部属。卡林湾以南的大路上,波顿大人和弗雷家的军队正高擎恐怖堡的旗帜向北开进。在大路东边,是咬人湾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咸涩的海水。在西边,是绵延无际的的颈泽,到处游荡着毒蛇,蜥狮,还有带着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不会逃。“他”不能逃。



 



我会把“他”送到城堡。我会。我必须。



 



这是灰色的一天。阴湿而多雾。南方刮来的风吹在脸上,仿佛潮湿的吻。透过缕缕晨雾,卡林湾的废墟已经触目可及。臭佬的马走向废墟,马蹄从灰绿色的淤泥中挣脱出来时发出细微的挤压声。



 



我曾经来过这里。这是一个危险的念头,他立刻就为此后悔。“不”,他想,“不,那是另外一些人。那是在我知道我的名字之前。”他的名字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这一点。臭佬,臭佬,押韵韭草。



 



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一支军队紧随着他,在史塔克家的冰原狼旗下,伟大的北境之王奔向战争。而臭佬孤身一人,松木棍上挑着一面白旗。当“那个人”走在这条路上时,骑着迅捷暴烈的骏马。而臭佬胯下这可怜的畜生,瘦的皮包骨,令他只敢慢慢地走,生怕会从马背上栽下来。“那个人”是一位好骑士,而臭佬在马背上扭捏不安。已经太久了。他不是一位骑士,甚至算不上是个人。他只是拉姆斯大人养的动物,甚至还比不上狗,大概接近于寄生虫。“你要装扮的像是一位王子”,昨天晚上,当臭佬侵泡在浴缸中滚烫的水里时,拉姆斯大人对他说,“但是我们知道真相,你是臭老,你永远是酬劳,无论你闻起来有多么香甜。不要相信你的鼻子,记住你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臭佬”。他说,“您的臭佬。”



 



“只要帮了我这个小忙,我就让你作我的小狗,还让你每天都能吃上肉”,拉姆斯大人许诺,“你也许会企图背叛我,会企图逃跑,反抗,或者站到我的敌人那边——别出声,我不想听你的否认。你敢骗我,我就割了你的舌头。只要是个人,若是处在你的立场上大概都会想要反抗我,但我们都清楚你是什么,不是么?如果你起了背叛我的念头,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你最好先数一下你的手指头好搞清楚那样作的代价。”



 



臭佬知道代价。七根,他想到,七根手指头。一个人有七根手指头也还算将就。七是一个神圣的数字。他仍然记得当拉姆斯大人命令行刽子手剥掉他无名指上的皮的时候有多么痛苦。



 



空气既潮湿又厚重,臭佬在遍地的水坑之间沿着残存的栈道小心地择路而行,这些栈道是当年罗卜。史塔克的前锋为了让大军快送通过沼泽而铺设的。曾经耸立此处的巨墙如今只剩下散落的石块。这些黑色的玄武岩石块是如此巨大,当初把它们堆在这里至少需要一百人。这些石块中有一些已经深深地沉入沼泽只露出一角;其他的随处散布,好像是被诸神遗弃的玩具,开裂,破碎,长出斑斑苔藓。昨夜的雨令这些巨石闪烁着潮湿的光泽,在早晨阳光的映照下仿佛被涂上了一层黑油。



 



远处是那些耸立的塔楼。



 



酒鬼塔倾斜的几乎快要倒塌,然而它已经这样子耸立了五百年。孩童塔好像长矛版直刺云霄,尽管它破烂的屋顶透风漏雨。门卫塔粗壮宽厚,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却布满泥污和苔藓,一棵扭曲的怪树从北侧的塔身长了出来,残破的石墙依旧屹立在东方和西方。卡史塔克家占据了酒鬼塔,安柏家占据了孩童塔,他回忆道,罗卜则宣布门卫塔归他本人所有。



 



他只要闭上眼睛,就可以看到那些旗帜在凛冽的北风中不屈地飘扬,猎猎作响。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吹在她脸颊上的风是从南方刮来的,而卡林湾上唯一飘扬的旗帜则是漆黑底色映衬下的一头金色海怪。



 



他正被人注视。他能感觉到那些眼镜。当他抬起头,瞥见了那些苍白的面孔从门卫塔的垛口后面和孩童塔残破的顶楼上盯着他。传说中森林之子就是在那里召唤洪水将整个维斯特洛大陆一分为二。



 



堤道是穿越颈泽的唯一一条陆路,而那些塔楼就好像瓶塞一样牢牢塞住了它的北端。堤道很窄,任何从南方来的敌人都必须从这些塔楼的下方穿过。要攻击三座塔楼中的任何一个,攻击者都需要在将后背暴露给另外两座塔楼上的射手的情况下去攀爬那异常湿滑的泥污石壁。堤道之外的沼泽是无法通过的。无边无际的该死的沼泽,流沙,还有乍看起来相当坚实的闪闪发光的绿草地,当你踩上去的时候就会发现那其实是深潭。到处都是毒蛇,毒花,还有巨大的长着匕首般牙齿的蜥狮。同样危险的还有沼泽的居民。很少能见到,总是隐藏着的泽地人,吃青蛙的人,泥人。fenn和reed;peat和boggs;cray和quagg;greengood和blackmyre,这些都是他们给自己取得各式各样的名字。铁民把他们统称为沼泽魔鬼。



 



臭佬越过一具腐烂的马尸,一支箭头从它的脖子里穿透出来。当他靠近的时候一条长长地白蛇蜿蜒着爬进了死马那空洞的眼眶里。在死马后边他看到了骑手。确切地说,是骑手的残余。乌鸦扯下了骑手脸上的肉,野狗钻到锁甲下面挖走了他的内脏。再往前,还有另一具已经深深陷入淤泥之中的尸体,只有脸和手指露在外面。



 



随着进一步靠近塔楼,可以看到尸体到处散落着。尸体的伤口处生长着血花,苍白的花瓣有如女人的嘴唇般丰满润泽。



 



驻军不可能认出我。他们中有些人或许会记得那个还不曾知道自己名字的小男孩儿,但是臭佬对他们而言是陌生人。自从他最后一次照镜子已经过了很久,但是他知道自己看起来有多老。他的头发有很多已经脱落,剩下的也变得苍白,像稻草一样干燥脆弱。地牢中的生活令他像老妇人一样虚弱,而且瘦的几乎一阵强风就能吹倒。



 



还有他的手拉姆斯大人送给他一副手套,精致的黑色皮手套,既柔软又舒适,里面填充着羊毛用来掩饰他失去的手指。但是如果有人观察的够仔细,应该能发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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