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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by芹菜香干-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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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原本并不服气的青年听到最后一句话之后垂头默然,叶逢春知道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同时想起这些年来他和那孩子之间的感情,怎么也算得上是富贵不夺艰险不移,不禁又隐隐有些骄傲——现在叶逢春终于知道自己根本无需担心什么,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爱那个孩子的人,这样就胜过了一切,包括性别,包括年龄。

  “同同,对不起,爸爸以后不会再因为这种事情和你生气。”男人想起那次风波之后,孩子身上遍布的青紫,连手腕都被磨得红肿差点破皮,当时抱着他去浴室清理的叶逢春简直想揍自己一顿,“我的宝贝这么受欢迎,爸爸应该高兴才对。”这些年来孩子就像是一块被细细打磨过的璞玉一般,在不经意之间羽化,不知何时开始变得夺人眼眸。

  “胡说,我什么时候受欢迎了……”就这一次意外已经差点要了他的命,叶攸同小小声地吐槽,“爸爸你才要担心呢。”突然想起一件事,他跑到玄关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包裹塞进男人手里,“那个陈婉芳,又寄礼物过来给你了。这次是不是又要给她寄回去?”

  自从爸爸帮了她家一个大忙,这一年多来那女人时常都会找机接近他,听说后来还从临市辞职跳槽到这边,简直是司马昭之心,叶攸同一直都感到很不舒服。不过这些事情爸爸从来都不会向他隐瞒,男孩也就不便计较太多。

  叶逢春打开快递盒子,发现只是送给他们父子的普通新年礼物——过几天就是元旦节了。他含笑摇摇头,“这次不用了,只是一些乡下的特产……以后她再寄东西都不用退回了。”

  “为什么?”这些东西很好吗?干嘛一定要留下来,男孩几乎要哇哇叫——他一点儿也不喜欢有人觊觎爸爸,就算只是想想也不行。

  “因为爸爸托人帮她找了个合适的男朋友,过年之后他们就要结婚了。”考虑到那个女人要靠一己之力供养孩子和父母,叶逢春理解她突然失去生活支柱想找个依靠的心理,所以对于她之前那些近乎功利的行为一直隐忍未加置词。

  出于对孤儿寡母的同情,同时也担心她继续这样下去会令叶攸同不快,男人破天荒地头一次管了这种女人才会管的闲事——其实也是对那女人做出“请勿打扰”的一个暗示。陈婉芳并不傻,尽管不是十分了解叶逢春,几次接触她也知道自己跟他不是一条道上的人。看介绍人给她挑选的对象的确是符合她现实条件的可靠男人,到了这个年龄结婚已经不为别的,不过是合伙过日子,这才是最为正确的选择。

  “什么嘛,爸爸你可真狡猾……”哪有他这样卸包袱的!不过男孩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结果他很满意。

  叶逢春放下手上的一堆东西,拎过他的小醋瓶子搂在怀里,捏了捏他的鼻子,“不然呢?你要爸爸丢下你去拯救她吗?”

  “你休想!”叶攸同嚷着,伸手圈住他的腰贴得紧紧的,一副怕人来抢的样子,“爸爸你要是敢花心,我……我……”

  看孩子激动地我了半天也没个结果,叶逢春恶劣的因子再度发作,“爸爸花心,同同会怎样?”他也很好奇这孩子到底会为他做到哪一步……总该不是杀了他再自杀之类的狗血答案吧。

  “我就剃头去庙里当和尚!!”

  看到孩子一副受不了的样子恨恨地大声喊出来,叶逢春先是一愣,继而抱紧了怀中的人,哈哈大笑——那笑声并非嘲笑,而是百分之百的感动。

  他的宝贝竟然是如此地深爱着他,就算是在假想中,也舍不得伤害他一丝一毫。多么幸运,因为获得了他全部的爱,自己才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

  第五十一章

  生活没有负担的叶逢春将精力完全投入在学业上,半路出家的他只花了三年便将那个博士学位拿到手,然后顺理成章地留在实验室里做研究员。江漱石有他这样一个得力助手,几乎要做了甩手掌柜——这种自带干粮的优秀员工,能让他遇到真是祖上积德。他估摸着一两年之后自己有可能也要到国家实验室去报到,到时候这里的孩子们就该归叶逢春管了。

  考虑到孩子大三的暑假就要开始找地方实习,叶逢春一直在想让他去哪儿比较合适。那孩子想去的地方是应该是出版社或者杂志社,男人为此已经留意很久了。好在当初叶傲冬做过传媒这一块,叶知秋做平面设计也偶尔会和出版社打打交道,听说侄子有意朝这方面发展,两个人看在大哥的面子上都纷纷表示会全力支持。

  虽然叶逢春自己从不屑搞裙带关系这一套,不过男人一心疼起孩子来,便什么原则都没有了——如果可以少让儿子花点力气达到目的,叶逢春不在乎使点小手段,为什么不呢?自己是他的父亲。

  “同同,今天晚上爸爸和潘伯伯约好吃饭,顺便聊聊你去实习的事,你打完球早点回来收拾一下,不要忘记了。”临去上班之前叶逢春特地嘱咐孩子一句。潘瑞年是国内某知名出版社的社长,男人亲自下帖邀他吃饭算是给足了他面子,还邀请了几位文化圈内的人作陪,也是为了孩子初出茅庐找人护航的意思。

  “嗯,知道了。”叶攸同拖着他的手臂,抬头吻了一下父亲的下巴。其实男孩觉得自己并不需要父亲为他铺路,反正工作可以慢慢找何必去求人,可他也知道这是因为爸爸爱他才会这么做,就当出去陪长辈吃个饭而已,也没有必要刻意拒绝。

  下午叶逢春特地早早回家接孩子出门,发现他已经穿戴整齐在家等着自己。二十二岁的男孩在读大学的这几年间,个头一下窜到了一米七五才停止生长。因为锻炼适当,叶攸同的身材看起来匀称修长,虽然仍旧算不得高大,可也早已不复当年还不及父亲腰间的小虾米一只了。

  见孩子穿着得体的白衬衫和浅蓝色休闲西服,显得白皙干净,书卷气极浓。或许是年纪渐长的缘故,叶攸同眉宇之间的稚气次第褪去,已经显出属于青年人的沉稳干练来——这样的孩子让叶逢春心满意足,觉得此生再无所求。

  两个人谁也没想到,这次的饭桌上除了叶逢春邀请的几个朋友之外,还多出了两位出人意料的来客。当潘瑞年的夫人温温柔柔地将她十九岁的女儿介绍给父子俩认识的时候,叶攸同看了父亲一眼,发现他眉毛一动。知道这是父亲表达不满的标志,如果不是场合不对,男孩那一刻几乎想笑出声来。

  潘家姑娘跟叶攸同从小接触的女性们都完全不一样。想想司蔻蔻、他的两个姑姑还有继母和妹妹,无一不是敢爱敢恨敢做敢当的强势女性,他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羞怯内向的女孩,说不到一句话脸就要红半天,根本不像一个出身书香世家的大小姐。听说她身体不太好,连学业都是请家庭教师在家里完成,根据潘夫人的说法,今天带她来是希望能让女儿多认识一个朋友——其实谁都知道,潘家八成是看上了叶攸同,打算早早将他定下做准女婿来着。

  也难怪对方有这种想法,因为叶逢春在朋友圈内是出了名的好男人,他的儿子自然不会太差。潘夫人看到叶攸同文质彬彬举止得宜,更是十分满意——女儿身体不好,需要一个温柔细心的男人照顾才好。

  席间叶攸同的表现无懈可击,在长辈面前有问必答,不该说话的时候绝不多说一个字,却又会在冷场时主动提起话题。叶逢春亲眼目睹孩子的成长自然是老怀大慰——他的宝贝,从每一个方面,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悄悄变成了大人。

  一顿饭在男孩巧妙地带领下,气氛融洽地结束。可是叶攸同也知道,自己大概是不可能到那家出版社去实习了。

  开车回家的路上,叶逢春一直有些沉默——这辈子他还从未做过这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蠢事。他哪知道潘瑞年的老婆竟然会打这种主意!

  “爸爸,别不高兴嘛。”父亲在车库里停好车,叶攸同才拉了拉他的衬衫,“潘静姝挺可怜的啊,潘伯母是太担心她了才会这样。”潘家姑娘那样的身体和个性,就算出身再好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丈夫,无怪她妈妈这么着急,见到家世和年貌相当的男孩就飞扑过去。

  叶逢春少有地叹息了一声,带着怜爱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发——他的宝贝一贯是如此肯体谅别人,“爸爸没有不高兴,可这家出版社不是你最想去的么?”发生了这种意外,男人知道儿子为了自己也必然要避嫌,是绝对不肯再到那里去工作的。

  “没有关系的,又不是只有这一个地方可去。”听到他在担心这个,男孩眼睛一弯,笑了。突然他翻身骑在叶逢春的腿上,整个人趴进他的怀中,双手揽着他的脖子认真地说道:“爸爸,你让我自己去找工作,好不好?如果真的不行你再帮我。”个性柔顺温和的叶攸同,也有属于他小小的坚持。

  听到孩子这么肢体纠缠外加软语央求,叶逢春哪有不同意,况且他很清楚儿子这么努力,无非是想要靠自己去闯一闯。呼吸混合间男人伸手在儿子紧致凸翘的臀部轻轻一拍,“小混蛋,爸爸要是不答应,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色|诱啊?”

  “诶?怎么会……不是的!”突然发现车厢里弥漫着一种暧昧的气息,虽然车窗关上外面看不见,可这里也算是公共场合。男孩蓦地跳起身来,却忘记了所处的地方空间狭小,在慌乱中不小心碰到了后脑勺,疼得他“唉哟”了一声。

  这下轮到叶逢春紧张了,他赶紧将孩子抱入怀中仔细查看,“怎么这么不小心?撞到哪儿了?快让爸爸看看……”

  “都是你不好!说那种话。”揉了揉隐隐发疼的后脑,叶攸同微红着脸嗔怪地说。色|诱什么的,说得他好像很淫|荡似的。

  “好好好,都是爸爸不好。”男人口中敷衍着,伸手抚上了孩子刚刚揉过的地方,确定没有大碍才放下心来。

  最终叶攸同靠着自己的实力,顺利进入一家规模颇大的图书公司实习。虽然离他最初所想的出版社有一定的距离,不过一个月之后男孩改变了看法,认为这份出版商业小说和社科类图书的工作似乎更符合自己的口味——他的个性并不是适合做研究,或许做个服务商更合适一些。

  叶逢春对于孩子的选择是绝对尊重,只是有些心疼他每天要挤公车和地铁上下班。虽然叶攸同一再表示没问题——现在的年轻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叶逢春仍旧坚持每天早上开车送他,然后自己再去研究所。晚上下班只要孩子没有其他的交际应酬,男人也会准时出现去接他回家。

  实习期间没有正式工资,只有不多的一笔午餐、交通补贴和一点象征性的劳务费。尽管如此,生平第一次领取自己劳动所得的薪水,那种感觉还是让孩子非常兴奋。平时花钱一贯节省的他毫不犹豫地用这笔钱替父亲买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礼物,从音乐会入场券到大型画册到居家用的马克杯,甚至还有叶逢春喜欢的某卡通人物造型的手机链!当晚父亲拆礼物拆到手软,每拆一样不管看到什么都笑吟吟地说好,说喜欢。

  第五十二章

  “爸爸,这次我出门大约要一个星期,你要不干脆回那边去和叔叔他们住几天,好不好?”

  由于要参加一个外地的大型书展,刚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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