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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较这些了,脱口便道:“是,我当然喜欢他们!”
“这就对了嘛!”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夙琰流萤突然打了个响指,月绕妖娆的身形瞬间消失在他们面前。而烟茸和墨绹虽然依旧躺在千陌怀里,刚才那种接近死亡的感觉却骤然消失,原本被剑洞穿的胸口也在须臾间完全愈合,连衣服都没有破。他们两人从千陌的怀里坐起身来,疑惑地望向站在他们面前得意洋洋的夙琰流萤,沉吟了一瞬,墨绹问道:“刚才那是……幻术?”
“宾果!”夙琰流萤拍了拍手,回道。没错,这便是夙琰流萤的绝技之二——幻术,其拟真的高超,连诸神昊天都不一定看得透。这也是被逼出来的,谁叫自从她几次逃出诸神山庄后,诸神昊天把她看得越发紧了呢?一个幻术丢过去,别人以为她还规规矩矩地呆在诸神山庄里,其实人早已逃出八百里之外了。
“怪不得我刚才一直觉得月绕看起来很不对劲!”虽不知道“宾果”是什么意思,但看她那表情,墨绹知道自己猜对了。他一拍脑袋,恍然大悟,“我看到过她几次,都没看到她带剑,倒是左手上一直套着钢爪。”修魔者和修真者不一样,修真者平时都把自己的武器藏在身体里,而修真者则是随时带在身上,怎么显摆怎么来。
这个时候千陌也醒悟过来了,可是两位爱人失而复得,他由悲转喜,其中的大起大落,只有他自个儿能够体会,遂双手一张,将两人搂进怀里,感叹般地说道:“你们没事,真好。”
夙琰流萤看到他们这样,心里也一阵欣慰,对千陌说道:“你以后断不可以再那般伤他们的心了!”
“绝对不会了。”千陌认真地说,然后又感激地望着夙琰流萤,由衷地说道,“谢谢你,奶奶。”
“安啦,祖孙之间,不必说这些!”夙琰流萤有些不自然地嘿嘿一笑,衬着她那张绝美的脸,显得分外憨态可掬,“我找你们是来谈正事的。我相信你们也不愿意留在蚩尤魔宫,那么修真界是呆不下去的了,我这般带你们去凡界,你们觉得呢?”
烟茸和墨绹自然都不会反对,只拿眼瞧着千陌。
千陌一笑,道:“正好,我早就想去凡界看看了!”顿了顿,他迟疑着说道,“但在走之前,我想去看看诸神山庄——毕竟,我在那里生活了十八年。”
夙琰流萤带着千陌三人前脚刚踏出蚩尤魔宫,蚩尤叱风后脚就出现在了他们在蚩尤魔宫停留的最后一个地方,眼神复杂。
诚然,这一切,都被他看在了眼里。不是没有想过去阻止他们,但握着的拳头紧了又松,他最终还是放他们走了。千陌这一走,恐怕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吧?蚩尤叱风自嘲一笑——他在不舍些什么呢?千陌本就不属于他,就算夙琰流萤不来,他也迟早会放他走。而至于心底的那一抹隐晦的酸涩……“算是我欠他的。”蚩尤叱风喃喃道。有些事情,过了就不必多想。
“今天是什么日子了?”最后看了一眼诸神山庄的大门,千陌问道。他们一行四人都用了隐身术,身上也都抹了夙琰流萤自己调配的无影香,诸神山庄的人绝不会察觉到他们的存在。“今天是七月十三日。”烟茸回答道,也只有他,会记下这些微不足道的事。
千陌点了点头,道:“那我们走吧。”夙琰流萤告诉他,轩辕永曾跟她说过,千陌跟别的修真者不一样,他并不是在修真的最后一个阶段渡劫,也不存在心魔,他的劫数是人劫。而现在看来,他的人劫便是诸神浩淼,千陌的修行到了瓶颈期,只有等他真的看透了,他的修为才会提高。相反地,千陌却是诸神浩淼的“贵人”,是他掌握天赋潜能的契机。对此,千陌只是付之一笑,说这些都不重要了。
可是命运就是那么奇怪,该分开的人会分开,该相逢的人还会再次相逢。他与诸神浩淼的羁绊,远比他想象的还要深。
不知这是哪一世修来的孽缘?
正文 所谓十三金铢
水光接天,烟波浩渺。远远望去,月牙湾是如此漫无边际,水平面将夕阳的余晖切割,凭添出几分只是近黄昏的迟暮之美来。
待最后一丝天光散去了,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得如同戏院里的旦角似的花船才趁着夜色的掩护,一个个粉墨登场,演绎着别人,或是自己的人生百态。
每到夜晚,整个月牙湾都密密麻麻地排满了这样的船只,或大或小,或奢华或朴素,灯红酒绿,莺歌燕语,当真是热闹得紧。有人曾戏言,就连月牙湾的水都带着一股子的胭脂味。可今天,却似乎有些不一样。
凡是花街柳巷,几乎是没有一刻安静下来的,到处是拉人接客的姑娘小倌。月牙湾虽既不算街也不算巷,可仅仅看这些紧紧挤在一起的花船,便知道这里是醉卧美人膝的好去处。眼看夜色渐浓,却没有任何声音,委实奇怪得很。
当然,说完全没有声音,那也不尽然。站在岸上,依稀可见各色纤影在互相私语着什么。不过隔得远了,那声音又的确太小,被水浪吞了去,可以忽略不计。而岸边,却要喧闹得多,大多是些富贵公子哥们的高谈阔论或是江湖人士兵器不小心碰撞在一起所发出的声音。明眼人一眼就可以看出,守在岸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在风月场所厮混惯了的多情种子——即是俗称的嫖客。
嫖客不上船,妓子不迎客,在别的地方或许算得上是天下奇闻,而在月牙湾,却是数见不鲜了。至于原因,天下皆知。
当然,也总有那么一两个例外。
葛大原本是翰国的一个普通百姓,为避战祸,逃到了素有天险之称的夜弦。夜弦位于各国的交界处,属于三不管地带,却不像别的边疆那样匪徒横生,治安混乱,相反,它的繁华是天下闻名的。而与它的繁华齐名的,还有这里素来的排外风气,因此葛大来到这里将近一个多月,硬是没有人向他介绍这里的风土人情。不过,好在葛大为人憨厚,又吃苦耐劳,被夜弦当地的一名乡绅看中,雇去打杂工,虽然辛苦但总算不至于饿肚子。今天,那乡绅不知为何,突然给所有的奴仆放了一天假,工钱还照付。葛大心里自然高兴,想着自己还没来得及领略夜弦的风光,便打定主意,今天定要好好游玩一番。
夜弦风景秀丽,山峻水清,又多奇珍异兽,平时游客也是络绎不绝的,可是今天,来的人似乎比往常还要多出了许多,而且看穿着,多半是达官显贵,能人异士。葛大心下纳闷——难道今天是什么特殊节日不成?左右无事,看到那些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便也随大流地跟着一块去了。
当看到岸边停靠的那些船只时,葛大当即傻眼了。他虽老实,但也知道船上那些人是做什么的。人家这些有钱人来这里狎娼嫖妓,他一个穷苦百姓,跑来凑什么热闹?他本想立刻离开的,但人群攘攘,他不知不觉地被挤到了中间,想出去已是困难。他想,干脆等这些人上了花船后,自己再走也不迟。可是左等右等,眼看天都要黑尽了,这些人仍没有动,倒也像是在等着什么。他环视四周,看能不能找个人来问问,功夫不负有心人,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他终于看到不远处有两个乞丐——其他人他是没胆子惹的,便努力朝他们的方向走去。
在不知道被人踩了多少脚后,葛大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他拉住离自己较近的那个乞丐,问道:“这位兄弟,请问这里为何聚集着如此多的人啊?”
那乞丐回过头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惊讶地说:“你不知道?”
“我才来夜弦不久,对这里不太熟悉。”葛大憨笑着说。
“一会儿魅船要到这里来,我们都是为着它而来的。”另一个乞丐回答道,“这魅船,是十三金铢开的。十三金铢,你知道吧?”见葛大摇了摇头,不由得换上了鄙视的神情,“你连他都不知道?算了,我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吧,这十三金铢,可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知道为什么称他为十三金铢吗?”葛大当然不知道,那乞丐也没指望他回答,顿了顿,接着说,“因为他每拿走一样东西——上至无价之宝,下至一个包子,都会留下十三颗金铢,雷打不变。”
葛大听了不禁咋舌:“花十三颗金铢买一个包子?”他只是个市井小民,并不关注那些“无价之宝”,他只知道,十三颗金铢可以兑换一百三十两黄金,一千三百两白银,一百三十万个铜板,那十三金铢花这么多钱买一个包子,当真是财大气粗。
“我只是打个比喻!”那乞丐干咳了一声,“而且,他不是买,而是拿,你懂吗?”
葛大很诚实地回答说:“不懂。”
就在那个乞丐气得快要吐血之际,先前那个年长点的乞丐说道:“他的意思是说,不管你这个东西卖不卖,只要十三金铢看上了,他都会从你手里拿了去,只留下十三颗金铢——现在懂了吧?”
葛大使劲点头,恍然大悟道:“敢情他就是抢啊?”心里却暗自嘀咕:十三颗金铢啊,还有什么买不起的,用得着抢吗?
“可以这么说。”那个乞丐吐血完毕,又抢过话头说道,“其他东西,十三金铢拿了,倒无关紧要,被‘抢’的人一般是不会亏本的。只余一样,”说到这里,他神秘一笑,配得他脏兮兮的脸显得猥琐至极,“十三金铢喜欢美人。上至皇子王孙,下至娼妓乞儿,只要他看上的,都会劫了去。”
“啊?”葛大又是一惊,“那他不就成了采花大盗了么?”
“或许应该说是‘折草’贼。”那个年长的乞丐笑道,“他所劫持的美人,无一例外,全是男人。”
葛大这回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惊讶得张大了嘴。
看到他这个样子,那个年纪较小的乞丐显得很高兴:“你当十三金铢把那些个美人藏到了哪里?全在这魅船上!不管你以前身份多尊贵,进了魅船,都只是个再下贱不过的小倌而已!”
“……那,都没有人管么?”葛大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管?谁来管?且不说夜弦不是哪个国家可以管制的,光是想看十三金铢一眼,就千难万难。更何况,十三金铢为着夜弦做了不少好事,已经成了夜弦人民心目中的君主了,想找他晦气,夜弦的百姓第一个就不答应!”那个乞丐不屑地说道,也不知道是在嘲笑各国的朝廷,还是在嘲笑十三金铢。
“知道翰国的四皇子顾清汐吗?”那个年长的乞丐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他本是由季国的使臣带回季国做质子的,可谁曾想,刚进季国境内,他便失踪了,在他坐着的马车上只留下了十三颗金铢。”
“又是十三金铢干的?”葛大听到在说自己的国家,霎时来了精神。
“还没确定,但多半是了。”
“那十三金铢究竟是谁,怎会如此胆大妄为?”
“谁知道呢?他的身份是一个谜。别说他的名字,就连他是男是女,都没人说得清。”那乞丐说道这里,面色有些阴郁——想他们丐帮耳目众多,可却连十三金铢的一片衣角都没沾到过,这不得不让作为长老的他感到气闷。另一个乞丐似乎也受他的情绪所影响,一时之间,也沉默了下去。
葛大没有发现他们的异常——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