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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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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去。我怕写着写着,那些人会从日记里猝然消失。之后我进了出版公司,开始写点别的东西。里面的人对我说:你得把故事写完才行,每天要写至少六千字才行。起初的日子里,我对这份工作尚还满足,想一想,敲字既不需要多大技术,更不是什么体力活,只要按上面给的要求好,再差劲还是有人看的。可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
  我把目光从窗外调转回来,对着桌上密密麻麻的字迹,点起一支烟。下午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又跑了回来,这次稍许改变了一点儿:很多年以前,我遇见过一个专给我惹麻烦的田螺男,而现在。。。。
  窗户半开着,风沿着窗缝刮进来,削断了半根烟。烟头簇红地亮了一下,又暗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7

  周三晚上,那个人给我发了条短信。短信内容与杀手任务类似,只有时间、地点和他的穿着。晚上九点,我打了辆计程车去二环。橙黄色的车穿过寒夜的迷雾和迷雾中若隐若现的蛇目般的灯火,停在一家酒吧门口。 
  他还没来,我坐在吧台上,左一杯右一杯地先喝起来,又吸了三支烟。三刻钟后,他才进来。正如短信写的,他穿着驼色长风衣,尖得近乎刻薄的鼻梁上架了一副雷朋墨镜。坐下来后他没有摘眼镜,只抱着胳膊,王家卫似的在那两片黑色玻璃镜片后面观察我。 
  我瞟了眼手腕上的电子表,十一点半,时候不早,大家好聚好散。我咳嗽一声,向他伸出一只手说:“晚上好,我是——”他向后躲了一下,拒绝了,并直截了当地表示,对我姓甚名谁不感兴趣。 
  这家伙姓秦,据说血统挺纯,血统这东西,放之任何物种皆准,但凡血统纯,这人要么智障,要么就是个性格极端的变态。他显然是后者。 
  “我该怎么称呼你?”他漫不经心地说,“小作者?” 
  这下,我又觉得他属于前者。“你对我叫什么不感兴趣。”我说。 
  “哦对,我偏头痛害得厉害,没功夫记多余的人名,”他干巴巴地说,末了补了句:“请见谅。” 
  我在心里呸了他一脸。尽管对他写了些什么、工作进展到何种程度丝毫不关心,但出于工作需要,我还是故作为难、有滋有味地说:“那本杂志刚开刊,很多事才起头,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你尽管说就是。连开三期天窗,读者走掉了不少,我们也很为难。” 
  他再次不予置答,像一块抱着胳膊的石雕一样缄默无声。我想他可能睡过去了吧,于是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这回算是自找麻烦了,我刚要收手,他便风驰电掣般的射出一条胳膊,牢牢扣住我的手腕。这家伙看来是个练家子,手劲极大,捏得我当场就嗷地叫了出来。好在我的脸皮和他的手力是一对矛盾,叫完后我紧跟着说:“我是想问你要喝什么!” 
  他松开了,我的手像遗像前蔫掉的白菊一样当空垂下来。我哆嗦着收回手,颤巍巍地点了支烟压惊。他向吧台后面抬了抬下巴,酒保立刻送来两杯酒,他抿了一口,若有似无地笑了一笑:“你这种人都写武侠。” 
  “古龙还被人砍了呢。”我反驳道。这家伙做过功课。 
  “你放心,没什么人会来砍你,不值得。你只会一点点变老,然后死去。” 
  我耸耸肩;“这样不是蛮好。” 
  他又不说话了。我们面对面喝了两杯酒,又面对面吸了支烟,期间我忍不住抓了两下屁股。吸完烟,我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手表。十二点十分,秒针啪啪地还在跳。 
  十二点十分零四十五秒,他突然开口说话:“你压根不感兴趣。” 我说:“你是故意的。” 
  他继续以沉默应答。我毫不客气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像磕了药的小白鼠一样左右摆动身体,跟着酒吧音乐哼哼唧唧唱起来。他不说话,我就打算这么唱下去了,若是到了一点钟他继续保持沉默,我就跳到桌上唱。 
  最后他服输了。他说:“你别唱了,我给你看样东西。”说着掏出一包烟,放在酒杯边上。 
  我没领情,继续唱,一边唱一边做脱眼镜的动作。这时,舞台上的乐队正在调动气氛。主唱说:“我说一!”下面的人喊:“我说二!”主唱又说;“我说黑!”下面又喊:“我说白!”我乘机跳起来,大叫了一声:“我说穿!”主唱往这边瞧了一眼,随而热情洋溢地把上衣拉到胸口上,大声喊:“我说脱!”底下的人跟着起哄:“脱!脱!脱!” 
  那个姓秦的人,终于按耐不住,摘下眼镜,啪地甩在桌上。“这下你满意了吧?”我没再疯下去,坐下来比了个请的动作。 
  “打个比方说,这是我们。”他用食指哒哒敲了两下烟盒,“这是你,”又举了举酒杯,“这是我。我们是烟和酒。其实,这两样东西屁个联系都没有。可人们抓着酒瓶的手上总是习惯性地夹一支烟,就好像它们是番茄和鸡蛋似的。他们喜欢说,不喝酒不抽烟,却很少说不吸毒不自戕。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许是一开始,这两样东西就被摆在了一块儿。烟会使人清醒,酒精会让人犯迷糊,乃至于短暂失忆——这两样东西摆在一块儿使,就会让你感到噁心。作者和编辑跟这是一码事。人们总以为,编辑可以让文章更漂亮,更符合读者的口味——诚然如此,可对我来说,他们只会把我们的东西毁得干干净净。刚出头的小作者,尽量会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来博取好感,等熬成老油条才肯说实话,因为到了那时,哪怕你放个屁,那些评论家,那些读者都会帮你分析气体成分,不是么?” 
  只要一有人跟我讲大道理,我就会恢复地地道道的嘴脸。所以我说:“你太偏激了,再说,你跟我说又有什么用呢?” 
  他看了我一会,偏头吐了口烟:“几岁了?” 
  我楞了楞,说;“三十二。” 
  他嘻地笑了声,往酒杯里弹了弹烟灰,“我看过你写的玩意儿,不是说能力方面,可你不适合干这行。” 
  “你知道,工作这事不需要什么天分。” 
  “不是天分,而是——”他用食指敲了敲脑门,“是这个。我、你、李三,我们在有些方面就是有那么点像,不然我也不会和你们浪费那么多时间。” 
  “所以?” 
  “那天下午,我劝他换份工作。今天我对你说的话,和那天差不太多。” 
  “他没答应。” 
  “是的,我告诉他:不要因为当下赚了点名声赚了点钱,就以为可以就此高枕无忧了。浪费时间并不可怕,人么,不出意外都能活个几十年,不是么?可怕的是明明在浪费时间,自己却还不知道。你口袋里的钱,你那来之不易的名声,正在逐渐消耗你,它们已经快把你耗尽了。他拒绝了我的建议,这顽固的小瘪三,现在吃到苦头了。” 
  “既然如此,你怎么不封笔呢?你怎么还在写呢?你为什么还在浪费我的时间呢?” 
  “知道我小时候想干什么吗?开水族馆。现在我用稿费买下一座水族馆,白天我在里头看鲸鱼、看企鹅,晚上高兴的话,写一两千字。我为什么留下来?因为我赚的稿费可以买下一座水族馆,因为人们偶尔会谈起我,知道我姓甚名谁、知道我的尊容、知道我写了些什么。二十岁时我喜欢敲字,二十五岁我厌恶这项工作,可我成名了,赚够了钱,这样我再次将它当作了乐趣。而你呢,三十二岁,除了每天被屏幕辐射外一无所成。” 
  我惘然了。我决定避开这个话题。“我小时候有三个梦想,开妓院,开巴士,和
  练降龙十八掌。” 
  他并不奇怪,仿佛早已料到了似的摊了摊手,好像在说:看吧,就说你不是这块料。显然,按他的逻辑,我们应该一起被关进精神病院做病友,成天不是在明晃晃的食堂里戳青豆,就是在病房外裸奔——当然这也不失为一种职业理想,我们可以一起出演《三傻大闹精神病院》,没准还能获奖。。。。我的思绪不由地驰骋了,穿过寒夜冰凉呛人的迷雾,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那儿到处飘满了戴着护士帽的天使。 
  他擦亮一根火柴,接下去道:“我们之所以不适合干这行,恰恰是因为我们是最合适的人。文学!人们在吐出这两个字的时候总会想到高深莫测的字眼,灵魂,神,纯洁什么的。可他们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们吗?不。他们问你:你是干什么的?你说:我是个作家。他们就如同见到‘逼格’本尊一样,一脸憧憬地望着你,连连说道:哇,你可真了不起!我小时候也想干这个呢。但他们满脑袋想的却是:穷鬼,神经病,宅男。 
  这就是文学,这就是我们和一切被人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因为高尚的东西往往也最低贱,需要被吐一口唾沫、按一只脚印。可当你真那么做的时候,他们又生怕你玷污了它。这就好比让一个女人同时繁衍子嗣和保持童贞。你瞧,老天其实很公平,他把原先的金字塔反了个个儿,真正在行的人在底下受人调遣,而那些不得要领的人——无论他们在这方面有多么才思匮乏,甚至一无所知,却能随心所欲地挖掘或是扼杀。这样,极致的强大和极致的弱小就被平衡掉了,这样,才能使尽可能多的人在此分一盏羹,这样我们赖以谋生的圈子才能在彼此的争夺与排挤中生生不息。” 
  凌晨一点。我的屁股已经坐不住了,它正在呼唤宾馆里硬邦邦的床垫。“你说完了么?”我问,“我只想知道,你写不写下去?” 
  他斩钉截铁地答道:“不写。” 
  此言一出,我所剩无几的耐心极速射入零。我招呼酒保给他上一罐成长快乐,旋即站起身说:“秦先生,快看窗外!你家始皇正在窗外飘着呢!” 
  说完我就走。 
作者有话要说:  

  ☆、8

  8。
  周五去见大老板时,我没有了任何压力。压力如雾霾留在肩上的细小尘埃,在走出酒吧后,我捏起兰花指,轻而易举地把它们弹开了。眼下我离撤职已经很近了,那么近,以至于我已产生与恐慌截然相反的情绪——我有那么点盼望着被撤职。你知道,将死之人是没有理由去忌惮死亡的,唯有那些活得好好的人才会吃这吃那还怕得要死。
  大老板比想象中要年轻得多,也和善得多。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对他产生好感了。即便他从小在国外长着,连中文也说不利索,从这方面来说,做一个出版公司老板根本不够格。可我依旧难以克制地对他产生了好感。
  姓秦的家伙认为没必要浪费时间去记忆萍水相逢的人名,同理,对一个以后恐怕再也见不着的人产生好感是不必要的。就好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曾对取款机里的女声产生好感,于是我频繁出入取款机隔间,到头来却寻不到任何途径去认识她。
  起先,我想把文书丢在他面前,让他自己看。可我没那么做。而他对厚厚的报告漠不关心。我从公文包里掏出档案袋,毕恭毕敬地放在办公桌上。他只搭了一眼,一副老式圆片眼镜捏在手里,不打算戴上,也不打算去看。他的脑袋后方挂了一大张裱着相框的彩打柴犬画,两者一前一后,神情出奇一致。
  “你叫大石吧?”他说。
  我说是的。
  他微笑着看我,一手折起眼镜丢在桌上:“还没睡醒么?现在的小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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