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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知道,在此后的八年间我从未见过他。而今天,却是孙月涵自己要来这里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要上课,再说又是晚上,用不着吃的太过奢华。我和三成两人叫了份肉丝面,孙月涵坐在我旁边点了份米粥,女孩子对于身材很看重,在后来我与她交往后才发现,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吃的很少或是不吃,不管我怎么诱惑她都不行。周冲点了炒饭,他的最爱。
饭桌上,周冲天南海北的吹嘘着他和他老爸周县长这些年一起跑的地方,虽然这些烂梗我和三成都听了不下百遍,但对于孙月涵来说还是很新奇的事情,一直咯咯的笑着,我比较嫉妒周冲的口才,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变得和他一样能说会道,无奈的吸着自己碗中的面条。
学生吃饭的速度都比较快,何况是我们这些早晨喜欢掐点上学的人,更不可能在早饭上耽误工夫,所以尽管我已经放慢了吸面条的速度,却依然草草的将碗中的肉丝面吃了个干净。
孙月涵一直在听着周冲胡扯,等到意识到碗里的粥凉了的时候,我和三成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他两。我看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来由的跟着一起笑了起来,孙月涵的嘴角有个小小的酒窝,看着很可爱。
后来,就见她忽闪眼睛,竟然将剩了一半的米粥推给了我,我有些诧异,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吃饱了,不要浪浪费掉,你帮我除了剩下的,男孩子要多吃饭才会长力气。”
她对我吐了吐舌头,笑的有些狡黠,眼睛一直转着。我有些发蒙,从来没有过了一种思绪出现在脑海中,致使我脑子有些短路,三成他们估计差不多,就这么怔怔的看着她。
她的脸有些发红,表情却是理直气壮,面庞昂起,好像是在瞪我,想不通这其中的万屡烦因,只好按照她说的一口猛喝完那半碗米粥,毕竟是女孩子,毕竟是我感觉特别的女孩子。
晚饭的钱是我结的,孙月涵后来一直骂我大男子主义,不给她请客的机会,对此我不否认,就算是打肿脸充胖子就算她家比我家有钱的多,我也不喜欢让女孩子不同。上次看电影不同,那是孙振请的客,总之我是这么认为的。
晚自习时,我默默的做着老杨今天布置的数学作业,不过胸口却总有个声音咯噔咯噔的响个不停,让我难以集中精神,偷偷转头看了看孙月涵,发现她也是心不在焉,没有预兆的突然傻笑,接着胡乱翻着自己的书本,那种样子像极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我。
看不懂,便不再看,昏昏沉沉的熬到晚自习下课,三成家里有事提前走了,我和周冲说好要将做完的数学作业借他参考顺带教他,所以晚点走,和孙月涵礼貌的告了别,看着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教室,我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周冲虽然学习上不怎么上心,但他有个优点,借阅就是借阅,从不会抄袭,只是想从中学会方法,也因为这样,所以他初中三年的成绩再差时都超过三成这半瓶水。
校门,下一个路口,话别周冲,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今天的心情很不同,至于差别在哪里,想不明白,想多了救会有点烦躁,不如就这么张开自己的胳膊,闭眼感受迎面吹来的晚风。人行道的下水口处,有时会突然蹦出一只老鼠,灰溜溜的毛发,个头也不小,它被我吓到,转身又钻回去,我被它吓到,就会再次把半出窍的灵魂拽回来。
我和父母说了今晚在学校吃过了,就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卧室。我的卧室不大但却很整洁。都说男生比较邋遢,我却是个特例,我不喜欢生活的环境乱糟糟的脏乱不堪,经常会收拾自己的小天地。
书有书该摆放的小桌子,喜欢的模型也陈规在老爸特意为我打的木架上。2004年的我还没有电脑,不过我有一个很小的袖珍收音机,不想看电视时,会插上耳机,静静的听着今天又发生了哪些趣事,乐此不疲。
我的书桌和床头柜相邻,一个老式台灯,时间的分化使它的外壳伤痕累累,可是依旧能照亮我需要看书的那方书桌。我比较喜欢乔丹,不会打篮球的我在这点上显得有些怪异,常常被三成怀疑我是个伪粉丝,不过到底为什么我会喜欢他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总之把他的海报贴在书桌前的墙上,会常常盯着他看。
打开台灯,从书桌的右側抽出一本三天前刚买的新书。很小的时候我就有储钱的习惯,不过今年的那头“储蓄猪”在三天前被我恨心摔碎了,买了这本新书,它被放在我常常看的读者系列的书堆里显得很另类,名字叫做金融学与会计基础,我给自己立了个目标,期中考试前也就是两个月内,我要从头看完它。
在书桌不远处有个小窗户,本来是普通的透明玻璃,但是有一次下暴雨风太大打碎了一块,被我父亲换了一块彩色的,白天,太阳光从上面投射进来时会有一个五角星的影子,很奇特。
九点半,我听见父亲关灯的声音,除了我的小屋,整个院子都彻底被黑夜笼罩了起来,没有什么恐怖的幽森,只会让我心生平静,身体化为一片虚无,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新生篮球赛的时间越来越近了,这些日子放学时都是我一个人走,三成和周冲要忙着练球,至于什么时候会再复赛歌谣或是到省里去参赛,学校的安排还没有定,谁知道又是猴年马月。
十月初,国庆节过后天气渐渐转凉,夏季校服已经不能给我们提供足够的温暖,我将初中的秋装穿在了身上,三年的时间使它显得有些发白,衣角也破了几个小洞,那是我老爸抽烟烟灰不小心掉在上面烧的。
学校的小道在新学期的开学移植一批红色的我叫不出名的花儿,九月时还只是花骨朵儿,现在开了,早晨经过时会看见滴滴未干的露珠在花瓣上来回滑动,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浮化了校园的嘈杂与我心灵的空洞。
自从校园歌谣大赛后,我与孙月涵变得更加默契了,平常我不在时她会帮着我收发数学作业,当然,有时也会收到点特别的东西,除了小纸条会像白痴胖子那样递给她的情书之外,其他一律交给我处理,这让我有些无奈,每次苦着脸踌躇的看着她时都会惹得她捂着嘴偷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开心的。
金融学的书我看了三分之一,无聊时会与孙月涵聊聊这些,她很感兴趣,聊天时也很专注。我很好奇为什么每天早上孙月涵都会比我早到,虽然我是掐着点的,不过孙月涵家离学校这么远依然很早就有点奇怪,于是,在晚上与三成周冲他们两提前打完招呼后,周二的早晨我特意起了个大早,想要给孙月涵个惊喜。
但她是喜了,惊的却是我。我们的早自习是每天早晨七点半开始,当我七点到达校门时正巧碰到了孙月涵,可是我没敢上前和她打招呼,只是躲在一边等着她先进去。因为我看见,送她上学的交通工具是一辆很气派的黑色宝马,司机可能是她老爸公司的职员,和孙月涵道别时样子很恭敬。
我本来是对家境这方面问题并不看重,交朋友嘛,用得着在意太多么?不过今天我却发现我与孙月涵之间有条天堑,就是它让我不敢上前与她打招呼,久违的自卑感又来了,我暗骂一声自己犯傻,本来心情挺好的,何必自找苦吃这么早来。其实我早该想到像孙家这么有钱的富家小姐,孙振不可能让她女儿随随便便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来上学,只是想是一种主观的自我麻痹,等到亲眼看见却又是另一种心情。
又是一个甜甜圈放在我的桌上,通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知道了孙月涵有一个习惯,当她心情好的时候都会买一个甜甜圈,或是自己吃或是送给我,挺特别的爱好。
在见识了孙月涵的代步工具的那个早晨,我有些心不在焉,上课也没法集中精神,脑子中那辆黑影一直抹不去,后来下课时我干脆盯着那个甜甜圈猛瞪了十分钟,也不说一句话,吓得孙月涵以为我感冒了。
习惯是一种又玄乎又可怕的东西,它让我感觉与孙月涵在一起是理所当然而不会再脸红害羞。今年的期中考试比往年来的都早一些,所以十月份大家都加紧了学习,想要在新学校新老师新同学面前展现自己的不凡之处。周冲和三成他们也规矩了许多,晚上会练习篮球,平常我们三聚头的时间也变少了,大家不约而同都在选择读书,即便三成读的是小说书,这也让他有点安慰,自认为在高中肯定会摆脱倒数的帽子。
除了自习课,像晚上放学的那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我会和孙月涵一起讨论些白天上课的题目,以前这个时候都是和三成他们在小卖部淘点方便面什么的垫一垫,现在则会被他们骂为重色轻友,我当然会狡辩,我们是互相学习,学习而已。
本来,孙月涵是不吃什么东西的,可是自从十月份第二个星期开始,她中午都会带一个小小的食盒,里面装着一些自己做的点心,等到下午放学会硬拉着我与她一起吃点,初始时我总有些别扭,推搡着不饿,不过拗不过她的性子,就接受了。到底是拗不过她还是拗不过我自己,天才知道。三成曾向孙月涵严重抗议过,要求加入“会餐”的队伍,妹子则直接无视掉他的抗议,只是赏个蛋糕什么的那他自己一边呆着去,言辞正义很有底气,他在这会影响我们学习。
周五下午的体育课是新生篮球赛,我们学校的比赛并不是按照什么特定的时间大家一起来,高一三十多个班,体育课会有排到同一个时间点的,只要能够对上点,就可以自动形成对手,PK掉其他班级就可以晋级,如此一个班只要比上三四次就能进入决赛了。
我们班的对手是高一十二班,他们的队大多是高个子,从外表上看比我们强多了,我们班的篮球队,除了三成看着还过的去外,其他人比我高不了多少,刚刚一米七而已。
不过比赛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在整场比赛中两个班的比分都紧咬着没有差距,你进一个我就进一个。我和孙月涵站在一起为三成周冲加油,妹子看的很兴奋,一直跳来跳去,一有进去就激动的大喊,居然不管是不是我们班的进球,我看着她的天真发自心底涌出了笑意,以前三成的比赛我也看过,从来没有今天那么飘飘然,多了那么点幸福感。
场中的篮球几乎一直是在空中飞舞,像流星一样划来划去,两支队伍也在拼命的赛跑着,和对手和时间赛跑。距离时间结束越来越近了,我的注意力也从孙月涵的身上剥离,全神贯注地看着场上,现在的比分是八十九比九十一,我们班两分落后。最后三十秒,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三成拿球,我心中呐喊着三成加油,不经意间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孙月涵也安静了许多,和我一样紧张的看着球场。
转身,过人,最后十秒,三成手眼很快,将球从对手的裆下传给了周冲,球场上的周冲带着隐形眼镜,摘掉大眼眶的他有一种特别的男人魅力,没有丝毫的犹豫,接球,最后三秒,迅速出手,三所有人的注视下,篮球化过一道弧线,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空心三分,完美进球,九十二比九十一,我们班以一分的优势险胜对手。
居然赢了,看着三成激动的大吼,和周冲两人抱在了一起,我的拳头终于放开,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