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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饭,洗了碗,将自己打理干净,便上床歇息。像往常那般,分秒不差,只等待在睡梦中悄然进入第二天。只是辗转反侧,一夜无眠。半夜的时候,卧室的门传来响动,抬头看去,黑暗中闪烁著一双亮晶晶的大眼。像一只猫,而不是狗。它可能也感到孤寂,便潜入他的卧室,在床边蹲下,与他相伴而眠。
岚廷旭没有赶它,不管怎样,它是一只充满善意的生灵。无比单纯。或许,它也过有人生,有著曲折而悲凉的前世。更不曾忘记过前世的恩怨,却一直讳莫如深。甘愿做足畜生所享有的蠢笨。
也许是夜太寂寞,太深沈,让人不由胡思乱想,多愁善感。过了一个时辰,他才摒除脑中杂念,艰难入睡。
由於睡得不好,岚廷旭早早就起了床。
而小肥比他起得更早,他刚睁眼,它就仰起脖子凑上来了。
岚廷旭毫不客气地将狗脖子拨开,套上拖鞋,去厨房做饭。
这一顿,除了蛋炒饭,他把吃不完的鸡肉和炖烂了的骨头全放进了它的大碗。
有牙祭可打,小肥高兴至极。分量十足的一碗饭瞬间被它一扫而空,似乎还稍嫌不足,一双狗眼盯著桌上的,最终它摆了一个含蓄的代表著索要的姿势。以免被它泛滥的唾液影响心情,岚廷旭只好再分了它些。这狗简直比壮汉还吃得,如果自己养,怕早就倾家荡产了吧。
吃完早饭七点半,岚廷旭准备上班,刚要出门科机就响了,是计生部的,每个部门的座机号码他都很熟悉,熟悉到可以倒背如流。怕是有什麽急事找他,岚廷旭大步流星地跨出去,将门一把甩上,而被关在门里的狗突然嘶吼起来,他本不想理睬,突然感觉腋下空空,原来是包忘了带。便只得转回去打开门。令他万分惊喜的是,包就在面前──那只狗的嘴里。它咬著提手,模样焦急,在门打开後狂摇尾巴,一脸欢乐和得意。
就因为这件事,那只狗便赖上他了,非要跟著他一起出门。想想,今天主要是去镇里办事,也就勉为其难地带上它了。一路上,大家夥昂首挺胸,在男人身後亦步亦趋,活像皇帝身後的太监。而在他训示那些违法的村民时,它也不忘狐假虎威地叫两声。人家看县长带了条模样凶猛的大狗,也都不敢造次了。办完事,它俨然一副功臣的样子,从他身後绕到了他的身边,和他平起平坐地走。而路过一家小卖部的时候,它死活不肯挪动了,垂涎三尺地看著几个小孩嘴里含著的刚买的糖果。岚廷旭实在没办法,只好买了个棒棒糖,狠狠塞进它嘴里给它解馋,这才解决了问题。
怎麽还不回来……岚廷旭嘴里时不时叹息著。像哄孩子样哄了它好几天,它的主人才终於出现。
“岚县长,不好意思,我来迟了两天,对了,小肥还乖吧?”
岚廷旭阴著脸,把门拉开,狗脑袋见缝插针地钻了出来,看见是主人,急忙扑上去,对那张脸一阵狂舔。
真够恶心。岚廷旭无言。而莫镇宇有点消受不了地狼狈地抱住那颗狂乱的狗头,对他笑了笑;“合同我已经签了。”
然而岚廷旭看上去并不高兴。见状,莫镇宇也没了笑容,他可是为了他加快了谈判的进程,否则照龙华的风格,起码还要拖上几个月才算数。
“那就好。”岚廷旭敷衍似地说了句,就要把门关上,却被那人一把撑住:“你不请我进去坐坐吗?”他马不停蹄地赶来,一路风尘仆仆,至少也要请他喝一杯茶吧。
岚廷旭却不给面子:“很抱歉,我还有点事。”
莫镇宇一脸委屈:“我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而男人听见这句就像听见什麽污言秽语似的,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莫镇宇一脸郁闷,在外面站了半天才走。
其实他并没惹他不高兴,而是他觉得,合同既然已经签成,也就没必要再和他那般亲近了。
当然,他并不是势力小人,只是在那人过分热情的态度中察觉到一分难以启齿的危险。再说,两人相差整整十七岁,根本就不会有任何共同的语言。还有他们悬殊而敏感的身份,有什都最好适可而止。走得太近,难免引来闲言碎语。还有一点,万一哪天他求他办事,他到底是该点头还是拒绝?当今社会,不涉及利益,谁会与你肝胆相照,称兄道弟?
但是那人还是三天两头来找他,一点也不怕吃闭门羹。
而他谨守原则,总是婉言相拒。
莫镇宇不高兴了:“难得今天你下班下得早,我们一起去散散步,总可以吧?”
虽然合同尘埃落定,但以後难免还会打交道,岚廷旭不好明地得罪他,也就答应了。
作家的话:
我打算把鹦鹉情结写进文里~~~~~~~~~~~~~~~~~~~~
☆、14
只要岚廷旭在身边,对他来说,就是垂垂危矣的夕阳也是无限好的。
边走边和他说话,莫镇宇感到一种莫名的舒畅。
“天下熙熙,皆为名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有人能像我们一样,能在夕阳下散散步聊聊天,就会感到生活可以更好,幸福其实再简单不过了。”
岚廷旭没开腔,他只是看著不远处的山,那里雾气缭绕,像是仙境一般,让人想乘风过去瞧瞧。
“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但是我的家乡更美。每年春天一到,就是一片让人眼花缭乱的花海,一片沁人心脾的绿色。鲜少有游客。因为它在大山里,几乎与世隔绝。”
岚廷旭默不作声,那表情又好似在追忆。追忆自己的故乡。仿佛两人的故乡是一个样子。
半晌他才自言自语般地说:“我有很久都没回家了……”他被阳光照著的脸,隐隐透出一抹悲凉之色,让那张脸显得更为沧桑,恍眼看去,他的发丝也变得花白,莫镇宇知道那是夕阳照的,但也忍不住心生怜惜,想要拥他入怀,握住他的手好好安慰。
小肥侧著脑袋,仿佛想知道他们在说什麽,可怎麽也听不懂,只得有些懊恼地懒懒地跟在两人身後。看见有蝴蝶飞过,它便跳起来,要去捉,一个女孩手中的球掉了,它就跑过去捡。颇为自娱自乐。
“这家夥很好玩的。”莫镇宇宠溺地望著自己的爱犬,笑著对旁边的人说。“就是太贪吃、太调皮了一点,你知道吗,有一只宠物在身边,是不一样的,你会比常人多上好几倍的快乐。”
岚廷旭不置可否,像是微微点了下头,这时迎面过来一个推著轮椅的老头,他连忙招呼:“张大爷,又陪老伴出来散步?”
张大爷不住向他招手:“岚县长,你好,你好。”老态龙锺的脸上是亲切质朴的笑容,“呵呵,你也知道这是我的老习惯,每天都要推她出来走走。这里风景美,空气也好,何况春天来了,我想让她赏赏花朵,嗅嗅花香……”
老人特别念叨,岚廷旭却丝毫不觉得厌烦,专心致志地听著。“你好,打扰下,请问你是张大爷吗?”插话的两个年轻游客,一男一女,看上去应该是小两口,“是的是的。”老人高兴地应著,那一对突然变得很兴奋,一个帮忙推轮椅,一个挽住老人的手,他们有说有笑的,渐行渐远了。
莫镇宇不解地问:“他们是老人的亲戚?”
岚廷旭摇了摇头:“他没有亲戚,也没有子女。”
莫镇宇有些吃惊:“都这麽老了……”
“他并不老,才六十几岁,只是看上去出老而已。”岚廷旭答道,遂给他讲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是一个故事,一个情比金坚的故事。几十年前,父母双亡的张大爷去城里打工,和一个女子相爱了。然而对方的家境比较好,而他一无所有,是个名副其实的穷光蛋,因此女方家长坚决不同意。後来她跟他私奔了,抛弃了一切。他带她回了老家,没多久便有了身孕。而他想让她过得好一些,便拼命赚钱,结果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她心急如焚,连夜上山给他采草药,结果不慎滑下山崖,不仅摔掉了孩子,连腿也没了。他心中愧疚至极,一直安慰她,照顾她,每天早上和晚上,都推她出来散心。每日如此,一直坚持了几十年。他们的感人事迹,在安平县传为了一段佳话。也成为了一种情人相濡以沫、终成眷属的美好象征。传说,只要谁帮助了他们,他和他的情人将会白头到老,不离不弃。因此很多情侣怀著美好的愿望来拜访这两人。旅游的高峰期更是络绎不绝。
“是这样啊……”莫镇宇喃喃著,目光迷蒙又热切,仿佛仍沈浸在这个既凄美又幸福的故事里。
“莫总,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岚廷旭突然转过头说,简直煞风景极了。
“等等……”莫镇宇急忙抓住他的手,只听他吞吞吐吐地问:“我们以後……还能这样吗?”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的脸竟有些微微泛红。
“莫总,你说什麽,我不太懂。”岚廷旭轻描淡写地拨开了他的手。
可手臂复又被抓住。“你懂的,你明明就懂!”男人的口气变得急切,甚至有些失控。
“莫总,请你……”岚廷旭正要因他的无礼而恼怒,突然耳边响起一声尖叫,然後是小女孩的哭声以及另外一些嘈杂的象征著不祥的声音。
他转过头,看见一只棕黄色的大狗躺在马路上,支离破碎,鲜血淋漓。而造事的车辆已经扬长而去。
他突然感到一阵恐慌。甚至不敢看莫镇宇的表情。
而莫镇宇站在原地,还维持著刚才的姿势,他的脸上是一片空白,仿佛被夺去魂魄一般,只剩躯壳定在那里。
周围的人都露出惋惜的表情,那个拿著球的小女孩抓著父母的手哭得稀里哗啦的。而狗的主人还是没有表情。岚廷旭知道他接受不了,很伤心,只是强忍著而已。
作家的话:
狗狗炮灰了………………………………………………
☆、15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看热闹的人也都散去。只剩他们两人孤零零地站在路边。
终於,岚廷旭发出了一声叹息。他走过去,脱下身上的衣服,裹在小肥身上,然後小心翼翼地将它一把抱起,往前走去。
莫镇宇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跟著他走。两人一前一後,上了附近一坐小山。
虽是初春,山上已是杂草丛生,到处都是不修边幅的植物和野花。岚廷旭找了个地方,拿树枝挖了个坑,将牧羊犬的尸身放了进去。再往上一块一块地加碎石。
莫镇宇蹲在他旁边,不停地抽烟。待那人快忙完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了,声音异常沙哑:“你不是讨厌它麽?”
岚廷旭蹲在地上,也顾不得拍去身上的灰尘,采了一把野花放在大狗的坟上,一边对他说:“不。其实我很喜欢它。对我来说,它就像一个可爱的孩子。”
“它跟著我有八年了。”莫镇宇狠狠吸了口烟,有些不能呼吸般,艰难地说,“那时我还很小,患有自闭症。成天不说话,也不笑。看了无数回医生都没有用。後来父亲实在没办法,就去买了只狗。它很懂事,很通人性,正因为有它作伴,我才慢慢变得开朗起来。”
“我知道。”岚廷旭拍了拍他的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