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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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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啊!

  蛮悍?!

  这应该是柳家最缺乏的遗传特性,他原本一直想说服自己这不是真的,但当他亲眼看到歆儿用爪子在绝魂手臂上留下五道血痕后,他只想到祖先的灵牌前去哭泣。

  没道理啊!他笃定他和妻子恩爱数十年,两方家族都是书香名门,为什么歆儿会有潜在暴力倾向呢?!

  此刻,在他眼前上演的是一场近乎驯悍记的戏码,柳煜歆最近研发出的新兴趣是磨牙──咬绝魂,盯着账本批阅计算的同时,抓着绝魂的手印上自己的牙印倒也算是一种纾解压力的好方法。

  而他的啃咬范围从手掌到颈间处无一不包,也亏得绝魂有这个好耐性随他咬着玩。

  不过有时候被咬久了也会痛,那时就是他出手报复的时候了。

  他的报复很简单,只不过是戳压揉捏柳煜歆软软的脸颊,强迫他松开咬紧的贝齿。

  痛!绝魂皱眉,右手捏捏柳煜歆的脸颊示意他松口。

  不理你!白了绝魂一眼,他继续咬着同一个牙印,非要咬成一时半刻消不掉才甘心。

  「小鬼,你想找碴是不是?!」不忍心用内力震得他满口血的后果就是自己满身牙印吗?!

  绝魂没好气的道,改捏为揉,硬是把柳煜歆美丽的脸蛋揉压到变形。

  讨厌!他不甘心的松口,转而制造出新的牙印。

  这看似亲昵,其实凶悍的拉锯战总是看得柳老爷胆颤心惊。

  「歆、歆儿?!」他小心的叫着。

  听到柳老爷说话的绝魂出手把柳煜歆的头抬高,强迫他看向站在门边的父亲,而他怎么也不肯松口的下场是绝魂只好跟着移动手臂的位置。

  爹,怎么了?柳煜歆打手势问。

  「我照你说的去做了,这样真的好吗?」他光想就冷汗冒不停了。

  柳煜歆眨眨眼,露出笑容,满意的点头。

  谢谢爹,我要的就是这样。

  「小鬼,你们搞什么?」绝魂问。

  我散布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一个月的训练下来,他大概可以了解这些手势的意思了。

  我要大量收购卖不出去的浅色布匹。

  听他这么说,绝魂眯起眼。

  收购卖不出去的浅色布料?!

  既然说是「卖不出去的」布料,就表示买了一定会亏钱,这不像小鬼会做的事。

  「你在打什么歪脑筋?」他笑了,突然觉得有趣。

  似乎……有人要遭殃了?!

  柳煜歆满意的咬咬他,接着才又解释。

  这可是赚银两的好办法呢!柳煜歆高兴的笑着。

  「所以你就故意制造大改变?」绝魂问的无力。

  「你就不怕会亏钱。」绝魂提醒。

  既然说是「卖不出去的」布料,就表示买了一定会亏钱,这不像小鬼会做的事。

  才不会!事关钱财,柳煜歆显得很正经,我分析过了,这几年崇尚艳色布匹,上流阶的女眷已经有些腻了,我只要把这些布匹重新染色,印出花样,配合着明年春天要推出的浅色丝绸贩卖,老百姓一看到贵族改穿浅色布料,他们也会跟着买浅色布匹,我刚好是低价买进,高价售出,赚都赚死了,哪有亏钱的道理?!

  这小鬼不、简、单!

  绝魂傻眼,然后忍不住笑了。

  「有你的,小鬼!」

  不亏是号称稳赚不赔的铁算盘,柳家在他的经营下,想必不用多久就可以达到富可匹国的境界了。

  柳煜歆因为他的话而雀跃不已,心情一激动,又是咬了他好几口。

  「你不考虑把这个坏习惯改一改吗?」绝魂很无奈。

  别人纾解压力是习字或练武,怎么就只有这小鬼是用咬的,而且还是咬他!

  不要!柳煜歆用无辜的眼神打他回票。

  绝魂人真好,无论他怎么咬,绝魂都会克制内力避免伤到他。

  「咬我有这么好玩吗?」他不禁怀疑是否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乐趣在其中了。

  嗯嗯。柳煜歆点头。

  「你是小狗啊?」换了只手给他咬,绝魂翻看自己伤痕累累的右手。

  可悲啊!江湖上大战小战鲜少受伤,偏偏在这里被小鬼当玩具咬……

  大致上连皮都没破,仅仅留着深浅不一的牙印,无伤大雅却有碍观瞻。

  「小鬼,不准把口水留在我手上。」

  我没有!柳煜歆抗议的又留了一个齿痕给他。

  竟然敢说他流口水,他明明都有吸干净,没有让口水沾到他……

  「我管你的!」绝魂一掌推开他,看似粗鲁却有节制力道。

  他并无意折了柳煜歆细致的颈项,老实说,这小鬼从颈项到锁骨的曲线很赏心悦目。

  真过分!撇撇嘴,柳煜歆拿着账本走向柳老爷。

  爹,我跟你讨论几个地方好吗?

  「好啊,要不要叫小瑛准备茶点了?」

  嗯,我也饿了。他点头。

  绝魂,一起来吃吧!他转身想拉绝魂却被避开了。

  「我还有事。」绝魂淡道。

  他突然疏远的态度让柳煜歆愣了愣。

  怎么了?!他不是一直都会陪他吃下午茶的吗?!

  「我自己有事,等一下去找你。」酷酷的不改面色,绝魂独自走开了。

  挺直的背脊有着冷漠和拒绝,无形的孤傲散发在他四周,警告着所有想靠近他的人别轻举妄动。

  柳煜歆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回廊转角,一双迷惑的眼神扫向柳老爷。

  「不是我!」注意到儿子的视线,他连忙撇清关系。

  我知道不是你,只是想问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而已!柳煜歆好笑的解释。

  「不知道,歆儿,你真的喜欢他吗?」柳老爷忍不住问。

  从小歆儿这孩子的喜好就和常人不太一样,大概是因为失聪而一直处在分外安静的空间的关系。

  歆儿的个性很安静,但他也很容易对陌生的东西感到兴趣,旁人觉得不好玩的东西他反而玩得不亦乐乎,众人都喜欢的事物有时候却又入不了他的眼……

  这些都没关系,反正他们家里的财富足以提供歆儿一辈子玩些稀奇古怪的嗜好,他也不想要求这孩子什么。

  可是,绝魂是个男人耶!

  无论再好玩、再有趣,他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虽然他已经和妻子商量过,若歆而真的喜欢就由他去了,可是身为一个父亲,他仍是希望儿子考虑清楚,不要因为一时好奇而铸下憾事。

  我喜欢啊!柳煜歆没有迟疑的点头。

  「为什么?」他叹息。

  因为他对我没有同情。

  「嘎?!」

  看着柳老爷吃惊的表情,柳煜歆淡淡的笑了。

  这种心情没有人会了解的,虽然家里的人都对他很好,但他终究可以在他们眼中找到同情或惋惜,那种眼神似乎就在诉说他需要照顾、需要保护,一定得依靠他人才能生存,就算他已经接手了柳家的生意,大家看他的视线还是不变的,他永远就低人一等……

  但绝魂不一样,打从一开始见面,到知道他听不见后,绝魂的态度都没有改变,气照气;吼照吼;白眼仍旧是白眼,并不因为他失聪而有什么特别待遇,就算有容忍也是因为他在装无辜,面对绝魂这样子的态度,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

  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够站在平等的立场和他人沟通……

  唇边挂着笑容,他又开始拟定他的拐人计划。

  愈想绝魂愈宝贵,怎么能让他溜掉呢?!

  ***

  另一边,绝魂在离开书房后就一个人逛回房间,他住的是客房,却位在雪阁之内。

  柳家宅邸共分为四院四阁,分别是梅、兰、竹、菊四院,以及风、花、雪、月四阁。

  由于柳煜歆偏好无人的地方,柳老爷特别将雪阁列为只有特别人士才能进入的区域,连一般奴仆都不被允许进入,他能住在这里八成是小鬼的安排了。

  躺在床上,他枕着手臂闭眼苦思。

  刚才忽然闪过脑海的警觉令他不安。

  伴随着庞大财富而来的,是各方的杀机。

  朝廷有柳煜霖顶着,凭小鬼的商场手腕应该也不至于得罪什么人,但是武林是柳煜扬一个人顶得住的吗?!

  最近的武林喋血让他感觉出血魄的不择手段,万一血魄把脑筋动到柳家,他……能挡得住吗?

  防卫心一起,久违的肃杀感又笼罩心头,驱使他内心隐藏的残暴又开始抬头。

  回想起令人心动的血腥味和刀光见影,生死一瞬间的刺激和快感激起他背脊的寒毛直竖。

  因为命悬一线而兴奋得几乎快高潮;因为鲜血充斥所有感官而满足得彷佛像剧烈发泄后的酥软……疯狂或嗜血已经不足以形容他这样的情形。

  那是他对于「强」的执着,在兵刃交接后能活下来,代表他又一次的获得胜利,赢得了生存的权利。

  十大恶人说过的废话不少,大多数都被他忘得精光。

  唯有「无命」郎森当像在砍臭虫般的一刀劈死那些从小利用他的老乞丐后,对他说的话,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甚至日日夜夜,反复在心底默念着那句话,十数年如一日的不曾改变。

  「这世上全部都是敌人……」连同那个爱哭爱笑又爱闹别扭的小鬼在内,全部,都是敌人,「弱者只配被强者踩在脚下,」但是弱得可悲的小鬼却不怕他,甚至还喜欢咬他并且惹恼他,「想生存下去,就挥刀把所有阻碍者给杀了,」唯有那小鬼,会因为气愤而用棉被闷死自己,「成王败寇,不想当最低贱的臭虫,就得站上顶端,就算必须踩着尸体爬上去,或是劈碎每一个绊脚石……」

  他永远记得,当他第一次把手中的刀刺进一向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肚子里时,看着曾经把他当成出气包毒打的掌柜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的模样有多快意。

  同时,郎森无情的哼笑像是投进心湖的石头一样,激起他对于变强的无限渴望。

  他成了野兽,成为郎森豢养的野兽。

  或许是因为郎森的强让他景仰,或许是因为郎森让他有机会报仇,也或许,有着一双无情眼神的郎森,是第一个伸出手将他拉离卑微生活的人。

  那种野兽对主人的信任孺慕,在左眼的刺痛和迅速扩散的艳红中,成为最可笑的骗局。

  郎森毁了他一只眼,理由是因为想看看瞎了眼的他能不能从森林里猛兽的口中活下来。

  掉在地上的眼珠子告诉他两件事实,一个是他有多天真,另一件就是罗煞有多愚蠢。

  为了阻止郎森废去他右眼,罗煞刻意的挑衅,并且坚持挡在他身前,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他得以保住一只眼,而罗煞再一次到鬼门关前逛一圈才勉强爬回来。

  从那一次以后,他更加迫切的渴望变强,那种渴望在他亲手砍死郎森以后,反而更加强烈,强烈得令他焦躁,让他像个疯子一样拼命横劈竖砍的宰掉无数挡在自己面前的人,用鲜血来弥补内心的缺憾……

  然后,可笑的事情发生了。

  他被一个小乞丐的动作吸引,想起了小鬼,然后莫名奇妙的,情况峰回路转,他成了吃闲饭的米虫,竟然长达一个月没有用鲜血淋满全身……

  好吧,他承认他喜欢小鬼身上的味道胜过血腥味,尽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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