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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女仵作-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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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再抬头,人却不见了,一脸迷茫地张望,那人还真无声无息离开了。
    正无措间,就触到老太太探究的眼神。
    老人饱经风霜眼神似乎有穿透力,绯云有种无处遁形的窘迫感,呐呐道:“老太太,二爷他……”
    “你真是府里的家生子?”老太太声音沉冷,比之刚才在冷奕勋面前的柔弱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绯云心虚地垂下头:“自然是的,老太太若不信,可以派人查奴婢的出身。”
    “府里肖想阿奕的奴婢多了去了,你倒好,人家千载难求的机会,你却断然推拒,说说看,为什么?”老太太冷睇着绯云。
    “奴婢……奴婢是害怕,正如老太太所说,二爷是神仙一样的人物,喜欢二爷的多了去了,奴婢若是敢有非份之想,府里那些姐妹们用眼刀子也能将奴婢戳死啊。”绯云抬起头,坦然面对老太太。
    “是这话。”老太太果然信了,脸上有了笑:“你这孩子倒是个明白的,比起那些个来,真是不知强了多少,怪道阿奕对你有些特别。”
    绯云抹了把冷汗。
    “只是阿奕那孩子眼高于顶,也不知什么样的女子才能让他看得上,都二十了,说亲的也不少,就没见他正眼瞧过谁,一个两个都推了,唉……”老太太叹口气又道。
    绯云没敢说话,那人自恋傲娇又臭屁,除了他自个,眼里能有谁啊?一看就是个没心的,谁喜欢他谁倒霉。
    不过,好象不对,他不是喜欢顾清雪么?
    回到宁墨轩,墨竹拦住她道:“爷今儿怎么了?脸好黑!”
    绯云茫然摇头:“不知道,许是家里有亲戚来了吧。”
    墨竹没听懂:“什么亲戚?你是说二太太?”
    绯云总不能说那亲戚就是大姨妈吧,若让毒舌男知道骂他来月事,还不拧掉她耳朵去?
    “是啊,二太太闹了好一会儿才走的。”绯云随口说道,又拉过墨竹小声问:“墨竹姐姐,二爷不是夫人亲生的?他娘很早就去世了么?”
    墨竹一把捂住她的嘴道:“这事府里老一辈儿的知道的都不多,你怎么突然问起?”
    “听二爷自个在说。”绯云就想起那个人在说起亲娘时候,眸中的那一抹刺痛,也许,是想起了娘亲的死,所以才心情不好吧。
    墨竹叹口气摇头:“这事是府里的忌讳,国公爷下过令,谁也不许说,听说爷的娘亲才是正经的国公夫人,现在的国公夫人是外室……”
    外室?可冷书宁比冷奕勋还大啊,莫非国公爷在成亲前早就有了儿子?
    怪不得冷奕勋对国公夫人冷淡得很,而国公夫人对他表面很客气……
    怪不得,他对冷书宁没有多少手足之情!
    怪不得,他小时候想吃块姜糖也很难。
    绯云的心不由得柔软起来,当年,初初丧母的他,是不是很无助,很伤心?是不是也常被人欺侮,被人凌虐,若是没有老太太,他是不是会夭折?
    脑子里一阵胡思乱想,墨竹又说了好些话,她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看正屋开着门,蹑手蹑脚走近,想看那个人在做什么,屋里没人,只是地上扔了好些个纸团,也不知他写了什么,正打算离开,后领子就被人拎住,拖进屋里。
    “爷,脖子痛。”绯云揪住领子嚷。
    冷奕勋果然松手,却将她扯到书案边。
    绯云盯着桌上墨迹未干的纸有些发楞,竟是诗经,随便看一张,正是《桃夭》。
    这厮没事默写诗经做什么?
    不由想起前次教他追顾清雪,让他写情诗的话来,看着纸上遒劲有力的字迹,绯云就想甩自己一大嘴巴子,谁说他不会写情诗来着,诗经里的情诗他都快默了个遍了。
    一想到顾清雪现在正是新寡,又还是处子之身,将来到底还是要嫁人的,如果改嫁给他,也不错啊。以前他的不伦之恋只能藏在心里,不能大胆表白,现在冷书宁死了,障碍就没那么大。
    “爷是想让我帮着递情诗?不过用这么大的字写还是不好,不若爷改成簪花小楷,放在点心盒下头,既掩人耳目,又别出新意。”绯云笑得很狗腿。
    “哦,递情诗?递给谁?”冷奕勋阴沉的脸色缓和了些,唇角甚至还勾起一抹微笑。
    “自然是世子夫人啊,她如今正伤心空虚之际,爷这个时候关心可谓雪中送炭,更能打动她的芳心啊。”绯云理所当然道。
    “你好像很懂男女情事?”他挑了眉看她,漆黑如珍珠的眸子幽深而旷远,让她看不出情绪。
    “我不懂啦,只是分析,女儿家的心思大约都是这样,在最伤心低落的时候,若是有个多情男子安抚慰藉,心里肯定是容易接纳的。”绯云老实说道。
    “哦,这样啊。”他似乎有所领悟,点点头,突然又扬眉问:“你来宁墨轩多久了?我怎么不记得你是怎么来的?”
    “两个月了吧,是爷救了我啊,当初若不是爷,我和姐姐怕早就成了棍下亡魂了。”绯云怎会不记得当初看到那抹白袍衣角时,满怀的惊愕与希翼,那时的他,就像天神降临,救她出苦难。
    “原来你还记得是我救了你,还以为你早忘了呢。”他神色黯然。
    绯云心里一咯登,莫非这厮一再的不许自己去靖北侯府,就是觉得自己应该感恩?也是,救命之恩大于天啊,自己竟然总想着离开,岂码也该报完恩了再走吧。
    “爷,我一直想对你说声感谢,可总感觉一个单薄的谢字不足以报答爷的大恩……”她仰头看他,清澈灵动的大眼干净润泽。
    “所以呢?他唇边终于勾起一抹浅笑,深遂的黑眸里卷起旋涡,象是要将绯云整个吸进去一般。
    “所以,我以后一定不惹爷生气,一定会忠心服侍爷。”绯云认真表忠心。
    “你一不会女红,二不会中馈,连件衣服也洗不干净,怎么侍奉我?”他挑起她秀巧的下巴,垂首逼近她的脸,声音轻飘飘的。
    又骂她蠢笨,好吧,她承认,他说的没错,她是很不会做家务,可是,她会查案啊,她有专业知识,能帮他。
    可这话要说出来,怎么那么没底气呢?

  ☆、第四十一章:二爷生气之宜家宜室1

“那个……爷,我可以帮你跑跑腿啊,比如说,递情诗给世子夫人……”眼见着他的脸由晴转阴,她很见机的闭嘴。
    “递情诗!”他终于放开她,明丽的眸子微眯:“好啊,递不递的先不说,爷写不来簪花小楷,你来抄,将这几首诗一天抄三十张。”
    一天抄三十张?他纸上可是写着三首诗呢,那岂不是一天要抄九十首?
    还是毛笔字!写毛笔字很辛苦的啊!
    绯云很想溜,或者来个倒带,让回到她进屋之前,她情愿没有好心提过建议,没有表过忠心。
    “楞着做什么,现在就开始。”他冷着脸,甩袖出去,将她一个人留在屋里。
    绯云想死的心都有了,无奈的挽起袖子磨墨!
    一直到晚饭时,某人才进来,后面跟着红梅。
    绯云写得腰酸背痛,手腕快要脱节了,见他进来,忙展开笑颜:“爷,今儿开始得晚,三十遍肯定完不成了,能不能减点量?”
    “你不是要忠心替爷办事?这点子事就讲价钱?”他懒懒地踱到软榻上,仰身横卧,一只手支着头道。
    红梅惊讶地看着在桌案上疾笔书写的绯云:“你在做什么?”
    绯云如遇救星,苦着小脸央求地看着红梅:“替爷抄东西啊,抄一个时辰了。”
    “抄东西?你会写字?”红梅几步上前,垂眸看到纸上那娟秀而蕴雅的字体,不由怔住,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绯云:“你……你真是从前那个人人避之不及的小扫把星?不可能,不可能,我以前也见过你的,你根本就不识字,更不可能写得一手如此漂亮的簪花小楷!”
    不是一个人对自己奇怪,遇得多了,绯云倒淡定了许多,或者说,是破罐子破摔吧,笑嘻嘻,没正经地说道:“红梅姐姐不知道我是鬼附身么?”
    没想到红梅听了还真吓得脸都白了,连退好几步倚近冷奕勋。
    “爷,小云她……她真的不正常。”
    “怎么不正常?红梅,旁人若是奇怪就算了,你也觉得她奇怪?爷跟前有本事的人还少吗?”墨竹自外头进来道。
    红梅还是满眼惊疑。
    墨竹懒散地踱到绯云跟前,看了一眼她写的字:“不错嘛,把李老夫子的精髓学了个七成。”
    李老夫子是谁绯云并不知道。
    红梅却若有所思地垂下头去,随即满脸敬佩地看了冷奕勋一眼,笑道:“怪道爷怎么会突然去救绯云姐妹,原来她们早就是爷的人。”
    对绯云说话的语气也和暖了许多:“饿了吧,我拿了你最爱的葱油酥饼来。”
    绯云松了一口气,看来,冷奕勋身边定是能人异士不少,红梅以为自己姐妹是他暗中培养的人才。
    葱油饼是她的最爱,顿时两眼冒星星,红梅就是体贴细心,忙扔了笔去洗手。
    “你抄完了吗?”某个人懒懒地问。
    “爷,让她吃完了再抄吧。”红梅求情。
    “葱油饼呢,拿过来。”冷奕勋歪靠起,墨竹忙过去在他身后塞了个大迎枕。
    红梅依衣将食盒提过去,揭开盒盖,扑鼻的香气弥漫开来,绯云本就饿,这会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那人夹了一块,沾上酱,优雅地吃起来。
    绯云的喉咙里快升出只爪子来,肚子里有一百条馋虫在闹腾,双眼喷火地瞪着那吃得正香的妖孽。
    手中笔一扔,“不抄了,我去吃饭。”也不理那人的表情,转身就走。
    墨竹红梅两个眼睛都直了。
    墨竹见机,先绯云一步闪了出去,红梅后知后觉,拉住绯云的胳膊扯回来,自己闪出去还不忘带上门。
    出不得门,不用回头也能感觉到那人目光能将自己的后背烧个大洞,绯云进退两难,又气又怕,谁知那厮又会想出什么法子罚自己?
    眼皮子刚一眨,绯色人影就出现在自己面前,如玉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生气了?”连语气也是出奇的温柔。
    绯云顿觉头皮发麻,他这怪腔怪调的模样太不正常了,还不如揪着她的领子发脾气来得自在。
    一块酥饼递到她唇边,只需张口就能吃到,可她却不敢了。
    “不是说很饿吗?不想吃?”还是柔得溺人的语调。
    绯云偷偷睃他,俊脸笑嫣如花,清逸俊丽,双眼清澈见底,没有半点阴谋的味道,可是……
    “不吃吗?还以为你最喜欢吃葱油饼呢,看来我错了,既然不吃,那就扔了吧。”说着,他作势要扔。
    “别,我吃!”到底抵不过馋虫,绯云忙去抢盘子,手堪堪触到,他手一甩,一整盘饼进了垃圾桶。
    果然是骗她的!
    绯云眼睛都气红了,没见过这样龟毛的主子。
    她站在原地睹气,他也不看她,趿双软鞋懒懒散散去了后堂。
    不多时,绯云闻到了红烧小排的味道,接着就是糖醋鱼,小炒黄牛肉……
    饥饿之人最容易产生幻觉,绯云不相信地回身,越过门帘,看见袅袅热气,她几乎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这会管他肯不肯,先吃了再说。
    一碗白生生圆润饱满的米饭已经摆上桌,而某人正好不在,绯云端起就吃。
    红烧小排,焦脆鲜香,正是她喜欢的微辣,味道比在迎宾楼吃的还好,可怜绯云穿过来几年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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