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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得不提前作出决定。那里有老爹,有秀儿妹妹,有他的乡亲们呐!
“此时赶去,还来得及吗?”
“尽人事,听天命!”
“那你是答应了,是吗?”
“是!”
“莫要后悔!”
“永不反悔!”
“走吧……”言罢两人弹地而起飞奔起来,几个呼吸间便不见了踪影。
※※※
须臾,刘家屯。
此时的刘家屯再没有半分依山傍水、世外桃源的宁静风光,入眼处满是死尸,鲜血流了一地,空气中充斥着呛鼻的血腥气和焦烟味,惟有三三两两的战马在村子里零散的游荡。
一里外的山坡上,刘枫呆立着远远望去,披甲的兵士拖着赤条条的死尸,正往村中央的空地聚集,在那里,矗立着一座殷实的尸山。
敌人的规模竟然远超过百人队,足足有两百人之众!
忽然,有一具拖行的“尸体”动了一下,惊动了身边的兵士,换来一把冰冷的钢刀……
“啊——!”惨呼过后,他不再动弹,成了一具合格的死尸。
见此情景,刘枫大怒!一丝丝的理智维系着他颤抖的身体。耳边响起李行云的声音,“去吧!放心!”
最后的理智,绷断了。
他大喝一声,一拳将边上的一株枯木拦腰击断,俯身抱起一人粗的树干,飞奔跃起,向村子里猛扑而去。
一里的距离在刘枫的神速下弹指即过,但见滚滚烟尘,刘枫如同一条翻滚的土龙,伴随着声声怒吼向村子中央汹涌而来,配上脸上怒张喷血的伤口,显得额外狰狞可怖。
“狗贼受死!……额……”土龙戛然而止,停在那队兵士的面前。
那个身着明光铠,头戴雁翎镔铁盔,一手持着金龙开山刀,一手拖着一条死人腿,肩上还扛着一具死尸的中年兵士头领,看上去……怎么好眼熟?他竟然还朝着自己笑,瞧那一口大白牙!越看越是眼熟……难道是……
“罗三叔?”竟然是他的邻居!刘枫目瞪口呆。
“小枫啊?怎么才回来啊?小小年纪夜不归宿可不好啊!”罗三叔十分满意他痴呆的表情,笑容愈发灿烂。
“冠虎!你……”刘枫瞪着一名年轻的兵士,依稀便是那个和他赌裤子的玩伴。
罗冠虎咧开嘴,冲他无奈地笑,那笑容说不清道不明,可刘枫却好像看懂了。
回头再看渐渐围拢的兵士们,果然,都是村里各家各户的青壮之人,虽然脸很熟悉,可却带着捉狭的笑容。此刻,他们披坚执锐、挎弓兜箭,相貌虽同可气质大变,刘枫左看右看竟是不敢相认。
再看看那些赤条条地尸体,果然尽是黑红面孔的胡人样貌!
凶残的狄骑百人队……被村子里老实巴交的乡亲们……全歼了?这就像是兔子一口吞了狮子般不可思议!刘枫抱着树干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忽闻一阵奸笑,李德禄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笑眯眯地看着刘枫。
“就许你这臭小子藏拙?老头子我啊,也是有底牌滴!”
“咣铛!”树干重重落地,刘枫猛回头恶狠狠瞪着老道,怒道:“你们合伙骗我?”
李行云也不在意,面带微笑地道:“重要的是,你已经答应了,而且永不反悔,不是吗?”
此言一出,包括李德禄在内,曾经的乡亲、现在的兵士们顿时笑容一肃,齐齐跪地,深深地拜了下去。
两百多人齐声唱道:“参见少主!”
一时间,死的加上活的,黑压压铺了一地,小村子原本不大的中央空地填的满满当当。
一回头,李行云竟也是额头触地,跪伏在地上。只留下刘枫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中央。
久久无声,虽然知道这跪了一地的众人,都在焦急地等待自己的答复,可刘枫的思绪却不禁越飘越远。
怪不得这个村子明明没有几个人姓刘,可偏偏叫做刘家屯;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人口比例有问题。老龄化程度几乎为零,有中年、有青年,有孩子,有男有女,可是独独只有李德禄这一个老人,而光棍更是多得不像话;
怪不得这个村子的猎户如此之多,人人开得了弓,个个射得了箭,而且箭术还都不错;
怪不得李德禄一发现自己的不凡,就要往死里压榨自己,除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之意,更重要的原因,全村的部下们需要一个未来的希望,要让他们都知道都看到,少主是个不平凡的人,是个值得他们效忠的人,他们承受的寂寞与付出的青春,都是有价值的……
这个叫作刘家屯的小山村,根本就是为了他刘枫一个人而存在的。
保守秘密很难,欺骗刘枫更难,可这群村民却成功欺骗了他十年,十年如一日,其中的付出不言而喻。
十三年,一个人的一生有多少个十三年,更何况还是二十到三十这段最为宝贵的青春岁月!
为了自己,这里的两百多人,带着他们的家人与孩子,甘受清贫与孤寂,用了整整十三年的时间陪伴自己度过童年,守护自己茁壮成长,苦苦等候自己长大成人!
这一刻,父亲充满不甘的遗愿,母亲满是不舍的温情,众人饱含热切的期盼,渐渐交织在一起,化为一股无穷无尽的力量,充斥着刘枫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他知道,只要他点下头,他所珍惜的平淡生活就将一去不返。他仿佛看见了,从前的血腥杀戮和尔虞我诈正在向他招手……可是,那又如何呢?
他已经没有退路,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资格,甚至连他的生死也显得微不足道。
他不能让父亲抱憾,不能让母亲悲伤,不能让众人失望,自己回报给他们的不仅仅是生命的博弈,更要用力量和智慧,乃至生命中的一切,为他们换来一样东西,那就是胜利!
此时的刘枫,心中豪气顿生:逆天而行么?天意为何?老天将自己重生到这个世界,重生到这具躯体上,这就是最大的天意!
他抬起头来,缓缓地扫过每一个匍匐的身影,这些人,就是他手中的第一支力量。
胡骑百万又如何?兵微将寡又如何?若能追随父亲的脚步,便是死了,又如何?
这一刻,他不是善谋的智者,也不是黑暗中的旅人,此刻,他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孩子。
爸爸、妈妈,以我为荣吧!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的声音平淡而坚决。
看着众人惊愕地表情,以及眼中透出的莫名眼神,那是失望、是迟疑、是痛苦、是决绝……最后的一丝犹豫从眼中消失,留下的,惟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意志和必胜的决心!
“不要叫我少主!”刘枫再次大声重复一遍。
“你们!应该称呼我——主公!”最后的两个字重若千钧!
“参见主公!”
“免礼!”
“谢主公!”
两百道激动地声音,汇聚成澎湃的声浪,在名为刘家屯的山村中激昂回荡、久久不息。
第十四章 【收拢军权】
刘家屯迎来新的开始,而与此同时,百里之外的宁都县郊耸立着一处军寨,里面驻扎的军队倒不是很多,仅有三千人左右,可这军寨的规模却足足可以容纳万人。
剩余的空间那是为另一个特殊的群体所准备的,那就是汉人奴隶。
这种牢笼般大大小小的军寨在如今的神州大地上星罗棋布,他们的存在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拉壮丁!
此时,军寨的左前营大帐里正坐着一个硕大的身影,其宽度甚至超过了常人的一倍有余。
他手握一把硕大蒲扇,哗啦哗啦扇个不停,惊得边上两手空空的汉人女奴花容失色……
此时已入深秋,可岭南闷湿的天气让他极为不爽,横肉峦叠的肥脸上布满豆大的汗珠,让分列两行的部下也不禁产生了置身炎夏的错觉,不自觉地一齐抹了把冷汗。
“各队都回营了吗?”那人开口了,声音就像一面破锣,敲起来不仅难听还出奇的响。
“回千户大人的话”身边主簿战战兢兢地说道“还有两队未曾回来。”
大狄的军职设置颇为粗放,万户之下皆为千户,而他乃是个中等偏下的三千户。
“一群废物!”千户极为不满,冷声道:“都是那两队?”
“额……是……是阿赤儿和格纳儿两位大人的队伍”。主簿被破锣吓得不轻。
“哦?阿赤儿?格纳儿废物也就算了,这阿赤儿可是大督帅亲自交代的!这点小事儿如何难得住他?居然迟了两天?哼!若是耽误了运河开挖,便是大督帅也开脱不了他!”
“额……卑职昨日已派人去催了,早晚必有消息”。
正疑惑间,忽闻帐外一声长长的呼喊:“报~~~!”
“来!”随着一声破锣响,帐帘“唰”地掀开,进来一名斥候,单膝跪地单手抚胸,低头说道:“禀报大人,那两队人马有消息了,他们……都被……消灭了。”斥候的声音初时极为洪亮,可说着说着越来越低,最后的几个字更是像蚊子叫一般。
“什么?”千户霍然站起,蒲扇像飞斧一般劈头盖脸的砸去,“怎么回事?说清楚了!”
“是!”斥候脸上挨了一下,心中更是惊恐,结结巴巴地回道:“负责山阳镇方向的斥候正好在路上碰到了阿赤儿大人,据大人所言,他的百人队因为中了诡计,已经全军覆没了,就剩下他一个人,交战的详情阿赤儿大人不肯细说,还交代了替他向大人回禀一声,说是直接去寿春城向大督帅当面请罪去了。”
“混账!仗着大督帅的宠信,竟敢无视本将!哼!我苏克葛也不是那么好想与的!……那格纳儿那队呢?也是中了诡计?”
“不……不是……不……不……是不知道,只知道格纳儿大人原本是去劫掠油山镇的,可是……可是路过一个叫刘家屯的村子时,被村里的村民……击败的……”
苏克葛大怒,哇哇大叫:“混账中的混账!草原勇士横行天下,居然会被汉人泥腿子击败?还是路过被击败?到底他娘的谁劫掠谁?格纳儿人呢?老子要砍了他的脑袋!”
众将唯唯诺诺,心中却想:你这祖宗庇荫的无能之辈,痴肥若斯,马载不动,也配说甚么草原勇士?
斥候咽一口唾沫,说道:“格纳儿大人……他战死了……人马也尽没了,我们的斥候只走到村外五里便遭到了村民的狙击,死了三个,逃回来一个,据他回报,说是从山上往下望去,战场清晰可见,厮杀痕迹明显,应是在入村的山路上遭到了伏击,而那村子里的兵力约有两百多人。”
“两百多人?”这回苏克葛倒是冷静的出奇,心想:凭借汉人的软弱,莫说是两百人,就是五百人也最多是打败狄骑百人队,要想全歼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胡人可都是骑兵,打不过想跑还是不难的,这伙泥腿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不可小觑啊!想及此处顿时有了决断!
“多哈!”
“在!”走出一个身高九尺、五大三粗的壮汉,踢开粗壮长腿,两步迈到中央,站定后单手抚胸,垂首而立。
“带六个百人队去,务必要将那两百人就地剿灭,一个不留!”
“多哈得令!”
苏克葛初时领兵三千,沿途劫掠略有折损,如今又折了两支百人队,眼下他实有两千六百多人,一下派出去近四分之一的人马,可见对刘家屯的两百人是非常重视的,可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放心,又再次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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