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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喝了一口,脸上闪现过一丝古怪的神情,随后又不动声色,将剩下的半碗汤一口气干了,心满意足地作抹嘴状。
“如何?”
“很好喝啊。”
傅红雪初战告捷,自然是狂喜万分,对自己的厨艺更是信心猛涨,当即拍案决定,每天都煲一碗猪心汤,为叶开滋补身体。
休养两日,叶开的伤势已彻底痊愈,傅红雪整天忙进忙出,包揽了所有的家事,而他却闲得要命,此刻,他惬意地靠在躺椅上,沐浴在院子的阳光中,心中感慨良多,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河西,风水轮流转,怎么转到他们这里就这么快了呢?以前,自己对着冷面冷情的傅红雪时,哪里敢去奢望,有朝一日,这家伙会如此细心周到的照顾自己?
目光落在一旁的傅红雪身上,看着他有模有样地切着菜,动作极为利落,有条不紊,俨然如一名专业大厨,叶开眉眼一弯,轻笑出声。
傅红雪转过头,莫名其妙地问,“你笑什么呢?”
叶开还在笑,“没什么啊,我只是觉得不可思议,你才煮过几次饭,就把刀工练得这么娴熟了,所以我就想,你不但是天下第一刀,还是天下第一菜刀呢。”
傅红雪闻言莞尔一笑,暖化了脸上的淡泊,带着几分哑然、几分无奈,如同当初那般,报以一句,“你啊……果然是没说错你,狗嘴里专吐象牙。”
他将切完的菜放进锅里,发现先前打来的水已经用尽,拿起水桶刚要动身,叶开站起来主动请缨,“让我去打水就行了。”
傅红雪担忧地看着他,“可是……”
叶开道,“放心吧,我的伤已经全好了,再不活动活动就真的要发霉了。”
傅红雪知他个性闲不住,只得由着他的意思,将自己手上的水桶递过去。
小屋附近有座树林,树林的尽头便是一片湖水,清澈见底,一眼即可看到鱼群在水下戏游,这里也是他们平时用水的来源。
叶开提着满满一桶水,行至一半路程,已是累得气喘吁吁,他不得不暂时停下来,靠在树上休息片刻。
林中鸟鸣啾啾,风拂过树叶,沙沙成响。
斑驳的日影投照进桶内,给水面上镀了一层细碎的光芒,与面色阴霾的人形成鲜明的对比,此时此刻,叶开的心里不是滋味,堂堂小李飞刀的传人一失去内力,竟会没用到这种地步,连提一桶水都如此吃力,他越想越是火大,咬了咬牙,泄愤似的一拳猛打在树上。
叶开回到小屋,远远看到傅红雪忙碌的身影,于是收起阴霾的神情,换上一张阳光的笑脸,连同步伐都变得轻快无比,朝着院子里的人走去,突然间,眼前一片模糊。
叶开看不清眼前的景物,甚至看不清门的轮廓与傅红雪的五官,他心里一阵恐慌,急忙止步,用手揉了揉眼睛,再重新睁开时,视觉已恢复如常。
“叶开?”傅红雪见叶开伫立于不远处,一动不动,未免有些诧异,于是搁下手上的事情,朝着叶开走过去。
“给!水打好了。”
双目短暂出现的异样,并未能引起叶开深究,只道是疲劳所致,他兀自面带笑容,像献宝一样将水桶举到傅红雪面前。
傅红雪注意到叶开的双臂轻轻发抖,又见他满头是汗,呼吸紧促,明显已是体力负荷,连忙将那一桶水接过。
他暗怪自己思虑不周,习武之人的内力尽失后,体力连普通人的一半都达不到,这是武林中人尽知的常识,他当然不会不清楚,叶开伤势刚刚痊愈,身体尚且虚弱,经不起半点劳累,他怎么能一时智昏,听任叶开的话,让他自己去湖边打水呢?
傅红雪很想告诉叶开,以后这样的事情不需要他来做,不过话到口边,忽又觉得不妥,叶开也是个七尺男儿,他不需要特殊待遇,适当的‘忽略’他的无力,维护住他的骄傲,这样也许更正确一些,思及于此,傅红雪咽下所有欲出口的话,语气淡淡地说了一句,“我们回去吧。”
餐桌上,不出意外,又摆着一碗猪心汤,这已成为叶开的专属补品。
叶开一边喝汤,一边默默嘀咕,这小子烧菜的手艺见长,偏偏煲的猪心汤还是这么‘原滋原味’,一丁点的提高都没有,那个榆木脑袋,从来都不知道亲自尝一尝么?哎……算了算了!反正两块猪心也都吃完了,终于可以‘苦尽甘来’了。
希望就在前方,他的嘴角不住地上扬,几乎要喜极而呼,只是鉴于某人也在场,他并没有表现得过于明显,总而言之,还是很懂得克制自己的。
“对了,猪心都用完了,等下我要到城中去买。”
“咳咳咳咳咳!”
傅红雪慢条斯理地冒出一句,让叶开惊悚了一下,差点没被最后一口汤给呛死,他放下汤碗,睁大一双眼睛,边咳边问,“咳咳……还……咳……还买?”
傅红雪回答,“自然是要买,你的伤好得如此之快,可见天天喝它有效。”
叶开急道,“可、可我的伤已经痊愈了,就不用再喝了吧?”
傅红雪诧异,“你刚刚不是喝得很开心么?”
叶开无语,什么叫乐极生悲?这就是他的现身说法。
稍后,两人一同入城,要去热闹之地,哪能少了叶开?
但见街上繁华,行人如涌,叶开置身其中,如同脱缰的野马,恣意而行,拉着傅红雪东瞧西看,忽听有人大喊,“抓贼啊!”
话音一落,女贼从他们的后方飞奔而来,冒冒失失地撞了叶开一下,他没有内力,反应慢过半拍,被那个人力道极大的一撞,差点被撞倒在地,所幸傅红雪在他身边,及时拉了他一把,而这一刹的间隙,那个女贼已夺路而逃。
叶开望着那个慌慌张张的女贼,见那女贼一身碧色的长裙,头上戴着珍珠流苏,看上去自成一股贵气,仅仅是看一个背影,便给人感觉那应该是个美人才对,叶开忽然想到一句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站住!把钱袋还给我!”
接着失主追上来,如一阵疾风呼啸而过,叶开看到他不禁愕然,原来那个失主竟然是启凌风?这个家伙还真是习惯性的走霉运,上次丢了新娘子,这次又丢了银子,他嘴角一勾,笑得有些幸灾乐祸。
“开玩笑!到了本姑娘手里,你还想要回去?想要?你来抢啊!”
女贼脚下不停,嘴里也不闲着,叶开本来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看着两人一前一后追逐,然而,当他看清楚那女子的长相时,却不可置信地收缩了瞳孔。
她……她竟然……她怎么会……
他指着女贼对傅红雪道,“快拦住她!拦住那个女贼,别让她跑了!”
傅红雪未曾注意到女贼的相貌,蓦然见叶开脸色惊变,他来不及多问,立刻纵身一跃,掠过行人的头顶,落到女贼身前,截住她的去路。
这时候,他终于理解叶开震惊的缘由,因为,那个女贼的面容,竟与他们的母亲花白凤有九分相似!
—待续—
☆、第 33 章 第三十二章:冰释前嫌
那女贼年约二十六、七岁,五官模样,简直就是花白凤年轻时的翻版,不同的是,她的脸上没有花白凤的冷漠,倒多了女孩子皆具备的娇蛮笑容。
一双水灵的眼眸在前后两名男子之间流转来回,目光透着俏皮且慧黠的光,最后停在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身上。
她嫣然一笑,笑容更增添了她的美,娇声斥道,“喂!你们两个大男人,联合起来围攻一个弱女子,是不是太不光彩了啊?”
一个小偷却理直气壮的谈论光彩与否,实在让人哭笑不得,她似乎一点也没有发觉,其实行事最不光彩的人恰恰就是自己。
傅红雪道,“我和他不是一道的,只是有件事想问,还望姑娘如实相告。”
那女贼笑,“你想问什么,等留得住我再说吧!”
话音一落,那女贼骤然对傅红雪出手,招式曼妙至极,如舞如蹈,妩媚之中暗藏凌厉,后者则不慌不忙,冷静从容的应战。
两人相貌出众,战况更是精彩,很快就变成了街上一道奇观,引得过往行人纷纷驻足,围成一个圈子,直看得眼花缭乱,但是谁都不敢靠前,唯恐两人拳脚无眼,让自己平白遭到无辜的波及。
叶开也挤入到围观的人群中,环抱着双臂,津津有味地观赛,启凌风瞥见他,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认出叶开就是那天搅黄自己婚事的家伙,不过,他没有像上次那样,情绪激烈与对方拼命,当前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钱袋,那里面装的并不只有银子。
大战几个回合后,那女贼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傅红雪则用上灭绝十字刀,刀上的十字标记异常明显,看到那个十字形,那女贼惊讶地‘咦’了一声,敛招退后一步,摆手叫停,“不打了,不打了,大水冲了龙王庙……我们这场架是打错了。”
傅红雪闻言,当即收刀还鞘,不再缠斗下去。
观众见两人莫名其妙的动手,又莫名其妙的罢手,只道江湖中人行事难以理解,既看不到精彩的打斗,便意兴阑珊地一哄而散。
叶开的语气永远伴着几分调侃,“姑娘,打也打过了,该把人家的钱袋拿出来了吧?”
那女贼不情愿地撅起嘴巴,但还是乖乖把钱袋交给了叶开,用探究的眼神地悄悄打量着他,似乎对叶开这个人相当感兴趣。
“物归原主。”叶开将钱袋交还给它的主人,轩眉一扬,笑道,“启公子,这世界还真小,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正好上次的事,我还欠你一个解释。”
清风,艳阳,古道旁,长亭独立。
长亭十丈处,有一片湖水,湖光粼粼,杨柳绕堤,几片落叶浮于水面。
“咚——”
又是一颗石子掷入湖心,激起一圈圈的涟漪,打破了水的宁静,女贼欢呼一声,再捡石子往水里扔去,这般无聊的事情,竟也能让她玩得不亦乐乎。
傅红雪席地而坐,冷眼旁观,百无聊赖之间,随手摘一片叶子吹起了小调。
原本他负责询问女贼的来历,谁知道,那个女贼故弄玄虚,一定要等到人到齐的时候才说,无论如何都不肯早透露半句,理由竟是:同样的秘密要是说两次,就会变得无趣。
傅红雪没有办法,索性不再与她说话,任由她去自娱自乐。
“喂!傅红雪,要不要跟我比一比,看看谁投得最远?”
傅红雪置之不理,权当没有听见,那女贼与花白凤的脸虽说相似,但毕竟不是与他相处二十载的亲人,他没必要去迁就一个身份不明的人。
那女贼见他不理睬自己,扫兴地小声碎碎念,不需用耳朵听也能猜得到,决计不可能是什么好话。
悠扬的小调萦绕在杨柳岸上,树上的雀鸟叽喳相和,别有一番意境,一曲终了,傅红雪转过身子,背朝湖水,抬眼望向不远处的长亭,叶开与启凌风正在里面交谈,从他们的神情来看,竟然是一派和气,与先前在青楼的情景,已不可同日而语,他暗暗称奇。
长亭。
叶开把那天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的详述一遍,将事情解释清楚之后,又言辞恳切地说道,“当时我一心救人,做法确实不妥,毁了你的婚礼,实在是迫于无奈,还请启公子不要见怪。”
启凌风亦是明理之人,他心知肚明,冷欺花的态度决绝至此,不惜以死相拒,这原也怪不得旁人,更何况人家还是出于善意,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