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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这段时间的相处,或许是源于璃华的记忆,谢绾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将赤夜当做了自己的家人,将信任托付给了这个看似不靠谱的老妖怪。
原本高过船只的浪头渐渐小了下来,赤夜暗暗松了一口气,同时敏锐察觉到那个人的气息消失了。
只是来稍稍发难一下?赤夜皱眉。
待到浪势逐渐平静下来,天上乌云也散开了,又恢复了原先风和日丽的景象。一切变幻德太快,让人觉得太过不真实了些。
“天气变得真快,原以为会有暴风雨呢。”
颜溪看着谢绾歌将船只周围的结界撤销后,高兴得在甲板上转了几圈。
剩余三人则有些哭笑不得,谢绾歌方才察觉到了寇齐的气息,还以为是错觉,看来这场风浪和寇齐脱不了关系。想到赤夜先前的反应,似乎是早知道了这点一般。谢绾歌朝赤夜望去,换来赤夜一个‘我都知道’的笑容。
果然。
而洛宸并没有法力,他更多凭的是直觉和经验,风浪来之前多少会有些预警的现象出现,可这次凭空起大浪,诡异得过分了。
四人中,真正放松下来的,就只有颜溪了,大概是被洛宸保护得太好了些,所以即便是以机警出名的盗墓世家,也培养出了这样欢脱的小姑娘。
“你们看,快看那边。”颜溪一手指着前方天空,激动地大叫起来。
随着颜溪手指的方向望去,洛宸最快给出了回应,“是海市蜃楼。”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或许这句话用在这时候有些夸张,可洛宸心中还是冒出了这样一句话。
有海市蜃楼,就意味着这附近已经有蜃的踪迹,即便不是蜃王,这也是个指引,意味着他们离蜃王不会太远。
海市蜃楼显现的是一片山峦洼地,这地方就算别人不熟悉,谢绾歌是不会认错的,那是,苍阑山。
是巧合,还是提示?提示他们离蜃王已经越来越近了,蜃王知道他们来了?
“一直没问,你找蜃王的蜃珠做什么?”
赤夜一副好奇的神情看向洛宸。
又是这样没个正形的样子,就不能好好问话吗?
谢绾歌默默扶额。
洛宸则一副‘我什么也没看到’的模样,斟酌一番,还是答了,“因为传说蜃王的蜃珠可以点亮七星古灯而不需要燃烧人的寿命。”
答得有些模糊,甚至好像是想到了什么而突然羞红了脸。
面对这样少见的场面,这样混沌的话语,作为知情人士的谢绾歌猜到了七七八八,作为会读心术的赤夜,也从谢绾歌那里得知了七七八八。
谢绾歌记得在景迁墓中,颜溪手中持的便是七星古灯,可以驱散一切黑暗,却要燃烧持灯人的寿命。
所以这次找蜃珠,是为了颜溪这个小姑娘?
谢绾歌觉得自己嗅到了一丝八卦的味道。
不过只听说过,蜃珠可以制造幻象,甚至控制梦境,怎么蜃王的蜃珠就这么不一样了?
作为又一个摆在面前的秀才华机会,赤夜自然是不会错过的。所谓蜃王的蜃珠可以点燃七星古灯而不损耗持灯人的寿命这件事,他赤夜不但知道,他还知道这其中原理好吗?
赤夜轻咳了一声,准备好好给谢绾歌长长见识,“蜃王的蜃珠自然要比其他蜃珠更加特别一些。”
第七十三章 入梦者
“蜃王的蜃珠自然要比其他的蜃珠更加特别一些。”
赤夜将将说完这句话,就感受到了谢绾歌嫌弃的表情,那眼神好像在说‘这种事情需要你来说吗,我会不知道’。
赤夜回了个‘肤浅的人’的眼神,继续说道:“蜃王的蜃珠之所以可以代替持灯人的寿命来点亮七星古灯,是因为蜃王的蜃珠可以将幻境与现实相连,让七星古灯燃烧幻境中的人的寿命,简单点来说,就是七星古灯燃烧时所需要的寿命的供给,从持灯人变成了蜃珠制造出来的幻境中的人,一个假的持灯人。”
“也不枉我们在海上飘了这么多天,看来这次不会空手回去了。出现海市蜃楼,离蜃王还会远吗?”赤夜说着还不望朝着众人挑了挑眉。
当然随着赤夜这句话,谢绾歌四人又在海上飘了好多天,让人不得不开始怀疑赤夜这家伙原先的话不会是随便说说的吧。
谢绾歌吃过饭,凭舷眺望,突然激动起来,她在前方天海交接处看到了一座小岛的影子,可视的范围内,说明隔得不会太远。
在船上飘了这些天,终于可以在陆地上暂作休息了。
船只本身是靠着一颗灵石来催动,无需人工驾驶,谢绾歌赶忙将航线稍作更改,将那座小岛作为临时目的地。
再一次踏上实实在在土地的瞬间,谢绾歌感觉简直不要太好,即便这艘船在海上已经足够稳了,可还是会有摇晃,现在可好了,终于可以稳稳地踩在这片土地上了。
四人纷纷上岸,稍作修整,除了赤夜这个老妖怪,其他人多少对漂泊在海上的这些天有点吃不消。
洛宸挑了个合适的地方,左手一挥,凭空跳出一座手掌大小的小木屋,小木屋稳稳落地,随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如同快速生长一般。待长到如寻常木屋大小时,便停止了。
木屋并不算奢华,不过住四个人绰绰有余。洛宸露的这一手足够炫酷,毕竟他是个什么法力都没有的凡人。
是储物戒指。
像是猜到了谢绾歌惊讶什么,洛宸将左手食指上的戒指亮了出来。
这世间可以不靠法术而将东西储存并携带的东西有很多,譬如储物戒指。谢绾歌曾经就将因缘戒当做储物戒指来使用,不过并非所有的储物戒指都是姻缘戒,因缘戒只用一对,一对两只,另一只还待在景迁的手上。
在人界,储物戒指虽然难得,但以洛宸盗墓世家少主的身份,得到一枚储物戒指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小木屋呈凹字形,房间数足够每人一间,还有富余。谢绾歌见过用储物戒指带各种东西的,但带房子的还是头一个。
木屋内部布置精巧,东西齐全,在颜溪的忙活下,谢绾歌很快吃上了热腾腾的汤饭。酒足饭饱之后,谢绾歌发现这房屋似乎也是个上好的法宝,可大可小冬暖夏凉,设施还那么齐全,谢绾歌甚至在某个房间中看到了室内温泉。
啊,罪恶的享乐主义,制造出了这样的法宝。
舒服地躺在床上胡思乱想,不知不觉进入了睡梦中。
梦中的场景依旧是这座小岛,不过是白天风和日丽清水白沙的时候,谢绾歌甚至清晰感觉到自己在做梦。
大概又是什么人来找自己吧,经历多了,谢绾歌觉得自己在被别人入梦或者被带入幻境中已经有了充足的经验,索性找了块干净地方坐着等入梦者出现。
果不其然,不过片刻,就有人坐在了自己旁边。
谢绾歌余光里正好看见那人的衣着,月白色锦袍银丝线绣花,整件袍子上百花斗艳。或许旁人穿了,谢绾歌会觉得太过花哨,但身旁这个人,即便还未看见容貌,但那人给谢绾歌的感觉是他衬得起这样的衣服的。
就是这样的感觉,让谢绾歌很想去看一看身边人的脸。
来都来了,谢绾歌心底冒出这个念头,索性扭头正眼看向这个入梦人。
……
然而谢绾歌看到的,是一片朦胧。
肯定是这个人干的,都跑到别人梦里了,还不让别人看看他长什么样,你说气人不气人。
谢绾歌气呼呼地将头扭到另一边,不理那个人,像极了赌气。
做完这一连串举动,谢绾歌自己也微微有些惊讶,为何这样自然而然地就对这个入梦者做出这样熟络的行为。
“好久不见,居然这样爱使小性子。”
那人的声线动人,并不是那种单纯好听的动人,而是如同一只小兽的爪子。他每说一句话,就好像有一只小猫的爪子轻轻挠你,舒服惬意之中又带了一丝痒,像是无意间就能撩拨别人一般。
“都好久不见了,你还偷偷跑到我梦里来,偷偷跑到我梦里来就算了,你居然还将自己的容貌隐藏了起来。”
那句好久不见是顺着那人说出口的,谢绾歌明白,那是对璃华说的。
她的存在,被太多人当做璃华的另一种回归,原先还有些排斥,但经历了璃华的记忆,她也开始慢慢接受了,毕竟她是璃华的转世这一事实,是改变不了的。
寿命冗长的人大概是不会明白转世轮回,重新开始的一段人生与之前的人生的不同大概只有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人明白。谢绾歌原先想要争辩她与璃华是不同的个体,如今却对璃华越来越有代入感了。
那梦中人轻笑,“你是在为这种事赌气呀,反正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何必急于一时呢。”
“那你又何必急于一时,跑到我梦里来呢?”谢绾歌还嘴。
“寂寞啊,我在这里的时日,久的连自己的差点要忘记了呢。这漫长的时光中,来看我的人,少得可怜。”那人叹了一口气,“还好你来看我了,不然真是要无聊死了。”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赤夜说过的蜃王啊?
谢绾歌心中腾地冒出了这个念头,便试着接话道:“那你不是知天下事吗,每天知晓那么多事,有什么无聊的呢?”
方一说完这句话,谢绾歌就听到了现实中,隐约有人敲响房门的声音。
第七十四章 蜃王清禹
在梦境中听到了现实的声音,也是那一刻梦境消散。小說網 。
谢绾歌朦朦胧胧睁开眼,还在自己房间内,门外敲门声没有停歇,不过声音很轻,像是怕惊醒其他人。
难为自己居然在睡梦中还听得到这样轻的敲门声。
谢绾歌一边腹诽,一边起身穿衣开门。
门开的刹那,铺面而来的海风带着咸咸的味道将谢绾歌的睡意吹散。
门前站着的人身量颀长,隐约可见身材匀称,穿一袭银丝线绣花的月白色锦袍。看到这身打扮,与那入梦者如出一辙,谢绾歌迫不及待将视线上移,银发俊颜,容貌空灵。
要说俊美,谢绾歌一直觉得自己见得这么多人中;景迁的容貌是最好的,不过如今看来,她似乎找到了能与景迁并肩的人物。
同样的精致容貌,景迁胜在他超然的气质,而这人,则胜在给人的渴望。这人的相貌中总带了一股若有似无的邪魅之气,和赤夜给人的感觉很像,却也不像。说实话,赤夜也是少有的好看,但他总是给人一种‘不按常理出牌’的邪痞感觉,他身上多少还残留了一些神族的气息,若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倒也确实有神族威严风度。
而这人,是那种即便什么也不做,却给人以邪魅的感觉。那是一种融在容貌中的气质,那种让人看到面容便会无端产生出一种想要接近的渴望,如同被迷惑而不自知一般。这样的邪魅感觉,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最高境界吧。
“看够了吗?”那人轻笑着问。
谢绾歌点头,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竟然盯着别人的脸发呆……苍天保佑他不要误会才好。
“看你在梦里已经猜到我是谁了,所以就干脆来见你好了。”
那人说着,自顾自进了屋,甚至还给自己倒了杯茶,坐在桌边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