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别人不清楚,元琅她还不清楚吗。
她这位二姐夫别看人老实沉默,可一旦喝多点酒,就得发疯。
亏她有先见之明,毛大壮刚起了个头,他弟妹们就过来了。
毛家兄妹自家人知自家事。
一看,喝多了。
毛星星暗自嘀咕着,“怎么喝这么多啊……”
毛志文叫问都没问,直接笑着软拉硬拽的毛大壮给带到另一边。
“大家吃好喝好啊……”
毛大壮见来人是他兄弟,收敛了几分,顺着他的意思被他带一边。
好在这是最后一桌,敬酒也全部敬完。
元琅缓缓的长舒一口气,发现朝琅仍呆在原地,愣愣的。
不由拉了她一把,把头朝毛大壮那边一点,示意她看过去。
“二姐,你也快过去吧,二姐夫好像有着醉了……”
“哦,哦……”
朝琅心不在焉的跟木头人似的根据元琅的指示行动。
这场婚礼元琅参加的是心力憔悴,比她遇见难解的习题还要累人。
等到客人们都吃完喜宴,酒足饭饱之后提着主人家回礼的东西走人之后,元琅才有空坐下来歇歇脚。
谢家给人的回礼是一个用红色塑料袋扎起来的小包东西。
里面有一块米糕,两三颗劣质水果糖,还有一个赛着两分钱的红纸包。
这样的规格全是不错了。特别是小孩子,拿到手就要打开看看,看到里面的糖果,都欢呼出声。红包里的两分钱也被拿出来藏自己身上,生怕被家长抢了去。
元琅揉着已饿得肌辘肠肠的肚子,她也就早上吃了一小块点心,现在肚子正咕噜咕噜抗议呢。
饭桌上的菜碗都干干净净的,连点汤汁都没剩下,干净得都可以省了洗碗了。
这种情况还不止一张桌子上是这样,基本上每张桌子上都是这样的。
元琅端着空碗想找点吃的都找不到。
转念一想,元琅转头朝厨房走去。
厨房同样干干净净的,帮厨的人该吃的该带走的,都没剩下。
元琅翻了一圈,总算在谢母习惯藏东西的柜子里翻出两碗红烧肉。
谢天谢地,幸好在她看到过一次谢母偷藏肉菜留给谢世元吃的时候,她就把这个暗里记在心里了。
没想到这时候还真用上了。
红烧肉烧的不错,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好吃到元琅快要把舌头吞下了。
没一会,一碗肉就被元琅给吃进肚子。
元琅的嘴巴吃得是油光发亮的,意犹未尽的盯着另一碗看了会,最终还是强迫自己调转了视线。
还是留一碗吧,要是谢母发现被她偷藏起来的两碗肉菜都被人吃了,不疯了才怪呢。
虽然被她吃了一碗之后,谢母发现了一样得生气发疯,不过她好歹没有全部清盘,还给她留了一碗嘞。
元琅没任何心里负担,擦干净油乎乎的嘴巴,把剩下那碗红烧肉好好的放回原处,然后走人。
边走还不由的感叹,现在她的幸福值已经变得如此之低了,一碗肉就能让她心满意足又心花怒放的。
要知道前世,肉那都是配菜。
一碗菜往往吃了素菜,把肉给留下了。
就红烧肉也是只 ** 的部分,肥的太腻,都是弃掉的。
哪里像现在,肥肉也吃的开心。
有得吃就最高兴了,还能给你挑挑拣拣的啊……
元琅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厂里,刚到门口,门卫大叔喊住了她的脚步。
“谢元琅,有你的信。”
☆、第七十一章 熟人
? 接到手后,元琅心有所想,忍着性子直到了宿舍,坐下之后才迫不及待呢带来信封看。
果然是杏琅的来信。
这是杏琅第二封来信。
拆开之后,杏琅首先问的是朝琅的情况,然后特意写了一串数字让元琅记住。
这是杏琅所在小作坊安装的一部电话机的电话号码。
这个服装小作坊现在生意不错,发展得很好,老板才下了狠心安装电话机的。
以后元琅要联系上杏琅方便多了。
纺织厂里主任的办公室也安装了电话的,元琅可以偶尔去借用一下的。
还有一件喜事,是杏琅不仅有了差不多三十多一个月,这还是最基本的工资,还有计件工资,多劳多得。
还有就是因为表现好,小作坊要扩张,杏琅也当了一个小主管,手底下也有三五个员工让她领着管理呢。
总之,杏琅的情况是越变越好了。
另外,杏琅在信里还提起了一个人。
还是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杏琅的老板陪着一些大厂的领导去洗浴中心认识的,长得很漂亮。
当天那些大厂的领导点了几个漂亮的小姐陪着,其中就有这个女人。
聊天中得知一个颇有姿色又会来事的女人与杏琅是同一个地方的人,便留了心。
小老板回去的时候还特意跟杏琅提起此人。
“我遇见一个跟你同一地方出来的人。”
难得在异乡遇见老乡,杏琅也蛮有兴趣的,“是吗?她叫什么,说不定我们认识呢……”
“你们肯定不认识…”小老板面露不屑,很是看不起那人一样。
“为什么?”杏琅不解的问道。
这话题是小老板自己提起的,被杏琅追着问,小老板踌躇着不肯说。
在杏琅问急了之后,才吞吞吐吐的说道:“你以为那地方的人有好的?”
“那着漂亮姑娘都是 *** 的……”
“其中那个跟你是老乡的,据说原先还在纺织厂干过,如果不是贪钱又怎么会去那种脏地方啊……”
说到这里,小老板像怕污了耳朵一般,怎么都不肯多说了。
跟自己同乡,又在纺织厂干过活?
纺织厂在当地就只有蓝天纺织厂了。
小县城里兜兜转转的,说不定她还真认识,
“到底叫啥名啊?”杏琅不依不饶的追着问。
躲不过了小老板,只得说道:“我就听人叫了她一声,好像是叫……二妹……”
“姓什么倒没听说。”
杏琅一听这个名字,太熟悉了。
跟老五同宿舍的不就有个叫史二妹的呀。
然后,杏琅碰巧路过那里,心思一动,没敢进到洗浴中心里面,就隔着一段距离在外面徘徊了一阵。
也是她运气,人是被她看见了,正好听到有人在喊“二妹”
杏琅赶紧看过去,那被叫做“二妹”的女人衣着暴露,浓妆艳抹的。
身上穿着紧身短裙,那裙子短的连屁股都遮不住,白花花的大腿都露在了外面。
脸上的粉扑得厚厚的,根本看不清楚她长啥样。
杏琅也就知道跟元琅同宿舍的人叫啥,但没怎么见过,也不熟悉。
不过也是因为难得遇见一个老乡,她才有点兴趣。不过在这里面工作的,还是算了吧……
杏琅的想法跟她工厂的小老板一样,很是看不起当小姐的姑娘。
丢死个人了,没自尊,不自爱。
就看了一眼,杏琅便没了兴趣,收回视线,心里不屑极了。
多看一眼都嫌污了眼睛。
不过这件事就发生在她写信的不久前,也就被杏琅当作笑话一带而过的写在了信里。
元琅放下信,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史二妹的音容相貌浮现在自己脑海,元琅是佩服她的。
能为了朋友,毅然承担起不属于她自己的责任,能做到这点的人很少……
元琅自己就做不到,她最爱的还是自己,能在顾全本身的情况下,元琅想自己也能不遗余力的去帮助别人。
但如果要牺牲自己呢?
不,她肯定不会。
这是人之常性。
元琅其实心里有些肯定,杏琅看到的那个同名的姑娘就是她所认识的史二妹。
卢琼光一直以来的医药费,护理费都是史二妹邮寄回来的。
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尚无特别的谋生手段,出去闯荡,每月得攒下这么大笔金钱。
什么工作来钱最快?
有句话叫做,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
第二天,元琅去郊外采摘了一束野花,用漂亮的花纸包起来,又拎了几个苹果独自一人上了医院。
卢琼光的病房还是原来那个。
元琅去的时候,病房里没人,她妈妈守了一段时间后,也不天天过来了。
家里不是只有卢琼光这么一个女儿的,她还有老公,儿子,媳妇,孙子……
一大家子人等着回去照料,卢琼光的妈妈不可能把功夫全部都耗在这上面。
元琅把东西放好,坐在床边静静地待了会。
卢琼光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像睡着了一般。
脸色虽然苍白,但显现出另外一种病弱美。
元琅坐了一会,卢琼光的妈妈抹着眼泪从外面进来。
可能没想到会有人,这位憔悴的妈妈微愣了下,赶紧别过脸快速的擦干脸上的泪水。
元琅来看过卢琼光一次,显然卢妈妈还有形象。
“你来看琼光啊?”
卢妈妈又看到放在柜子上的花跟苹果,“你能来看琼光我就很感激了,不用再带东西过来的。”
“等下苹果你带走,花就留下吧。”
“琼光这样,也吃不了……”
元琅站起身,笑着摆了摆手,“没事的阿姨,苹果留着你自己吃……”
卢妈妈苦笑着摇摇头,“到时候还不是进了那些没良心人的肚子。”
元琅听着,卢家似乎也格外的不平静啊。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元琅笑着岔开了话题:“琼光的身体最近有起色吗?”
说到这个,卢妈妈眼眶里又忍不住泛起泪光。
“没有……”
“医生说让亲近的人多跟她说说话,说不定还能有奇迹发生。”
卢妈妈突然握住元琅的手,哽咽着说道:“琼光多亏有你们这些朋友,不然她就只能等死了……”
☆、第七十二章 人性
? “特别是二妹,如果不是她每个月定时寄钱回来,琼光连个安置的地方都没有,她的哥哥嫂嫂都容不下她……”
元琅汗颜,她真的当不起卢妈妈的感谢。
她并没做什么,只不过多过来看了几次。
“二妹她,除了寄钱过来有跟你联系过吗?”元琅试探性的尝试着问道。
卢妈妈很是感激,“二妹她是个好孩子。”
“每个月一到月底就给我寄钱,每次都是一百块……不过除了寄钱,她也没寄过一封信,也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虽然说大城市里挣钱容易,但每个月这么多钱,肯定是吃苦,咬牙攒下来的。”
“也没个机会跟她说,让她不要寄这么多,琼光每个月没有这么大的花销的,不过那些多余的我都没用,都帮她存起来了。”
卢妈妈虽然心疼史二妹挣钱不容易,在大城市里拼搏的辛苦,但她不知道的是,每个月一百块就是放到大城市里也不是那么容易挣到的。
元琅工资待遇算不错了,每个月也只有三十多块。
去外面不说吃住要花钱,开销很大的,每个月还得给卢妈妈定时邮寄一百块,要是踏踏实实的打工,想想都难……
元琅正与卢妈妈说着话呢,突然外面闹哄哄的,病房的门被人从外面用力推开。
门外卢大嫂拉着卢琼光的哥哥,把他硬扯过来。
“妈…”卢大嫂腆着脸叫了声。
卢大哥别过脸,低着头也跟着别扭的叫了一声。
卢妈妈看了眼元琅,臭着脸声音低得若有似无的应了。
卢大嫂也不在意,推了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