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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东最后一句话,也是跟偷听的黑肤小方说的。
他也是一个基因变异人。
本来,他也挺自豪的,觉得自己是万中无一的幸运儿兼得天独厚的基因战士,没想到,林东竟然如此嘲笑他们的变异。换成别人,他肯定不服气的,可是对于创造活力丹又强大得深不可测的林东,他一时无话可驳。
“变形是什么意思?难道基因变异,还能像电影那样,直接变像一个兽人,或者狼人吸血鬼那样?”叶倩如感觉太不可思议了,那不是科幻电影吗?
“如果不行,那传说中的狼人吸血鬼是怎么来的?”林东反问。
“可是现代根本没有狼人和吸血鬼啊!”千郡很汗。
“那是现代不行了。”林东的言下之意是以前肯定出现过,就算不是狼人吸血鬼,也肯定有类似的东西,让人误会了,才叫狼人吸血鬼的。
“现代,如果谁能研究出狼人吸血鬼的话,那估计得世界大乱!”小方吞咽了一口唾沫。
假如林东能够研发这种基因。
大兔朝岂不是能够翻身做老大了?
现在虽说大兔朝有钱了,但处处还是得看地球村村霸大米帝国的脸色,这里制裁,那里制裁,兔子们除了抗议还是抗议,屁也不敢多放一个。大米帝国没钱花了,兔子得乖乖拿钱出来养着那些白头鹰,否则人家就在兔子窝的周围搞风搞雨。
东南亚无数猴子上窜下跳的,还不是因为有村霸在背后撑腰?
要是兔子有了超强的基因药剂,士兵人手一支,一个个变成不怕打不怕死的狼人,那画面不要太美好,大米帝国那些白头鹰不吓尿才怪!
小方一念及此,心里面激动得不行。
当然,他不是傻瓜。
现在不能开口提及或者点破,得找个最合适的时间,找个最合适的人选,来做这件事。
叶倩如对于狼人没啥兴趣,对于国家大事也没有什么兴趣,她现在唯一想要的,就是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强自己!
“那像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办法继续往上吗?”叶倩如最想知道这个。
“往上很简单。”林东反问她:“但我为什么要帮你?”
“……”叶倩如沉默了。
如果程明歌不在,或者没有象今天这样一起共患难过,那么她肯定会颤悠一下胸前这对巨大的车头灯,跟他说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来交换。可是程明歌在场,她嘴里说不出这话。而且她隐隐地当程明歌是自己妹妹,那这小子就是妹夫了,再用那个来交换,似乎有点不太好。
千郡和鱼彤彤都有点好奇地看着叶倩如。
她们都以为她会使用美人计。
没想到。
这个海魔女还挺有骨气的。
程明歌很想开口帮叶倩如说一句,但她必须站在林东这一边,心里特别的着急。林东不愿做的事,她绝对不能勉强他。不过,叶倩如又救过自己两次,现在她有困难,自己拒不伸手,好像又有点对不起她!怎么办?自己到底该怎么办?
“看在班长她的份上,我会考虑帮你一次。”林东冲着程明歌笑了笑,示意她别苦恼,又伸手轻轻抚了一下她的头顶。
换作平时,被他摸头了的程明歌肯定要大怒的。
现在。
却像个乖乖小猫咪那般,一声不吭,小脸隐隐然还带点欢喜……
叶倩如咬了咬嘴唇,没有说谢谢,什么都没有说。事实上,这个转机,让她心里有种哭出来的冲动,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原来很脆弱,一点也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当林东拒绝自己时,她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前途无望,但没几秒钟,他又发出一道曙光,让自己整个生命重新闪亮起来。
这个男人还真是命中克星啊!
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个人,他能够把别人的整个生命都操纵在手中,偏偏丝毫也不在乎。如果没有程明歌,也许自己就是死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会多看自己一眼吧!
叶倩如现在的心里,无比感激程明歌……要不是这个妹妹,也许自己的一生也就这样了。
之前两次,与其说救了她。
还不如说是救了自己!(未完待续。。)
第129章:倒霉的小白鼠
龙盘山白鹭旅馆。
为了体现自己的价值所在,叶倩如来不及包扎伤口,就打电话搜刮电锯盖恩的消息。让她意外的是,黑暗殿的一个毫无交情的‘影子武士’忽然主动向她透露了电锯盖恩的行踪,那个人告诉叶倩如,盖恩还躲藏在龙盘山里没有出来。
“这个消息,其中是否有诈?”千郡听她一说,担心会不会是调虎离山之计。
“电锯盖恩还没有走,还在龙盘山里,的确有点古怪。”板寸头杨景新也怀疑黑暗殿不安好心,毕竟黑暗殿与上帝之眼都是地下组织,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表面上透漏这个消息,背地里极可能隐藏有别的阴谋,否则无缘无故怎么把消息告诉叶倩如呢?这个太可疑了!
“黑暗殿跟上帝之眼是竞争关系,在美洲上帝之眼的势力更大,在欧洲、非洲和中东这些地方则是黑暗殿占优。现在他们之间竞争的是亚洲,尤其是远东的地盘,两者的利益冲突很大,黑暗殿如果假借我们的手,打击上帝之眼的人是很正常的。黑暗殿是一个传承极久的地下组织,在黑暗中世纪之前就有了。他们一直受到教会和欧洲各国正统势力的打击,发展长期受到遏制,不过,私底下隐藏的实力极大。你们可以设想一下,在教会一手遮天的那个年代,黑暗殿还能与之分庭抗礼,保持千年传承,这种力量岂能等闲视之。金雀花王朝和黄金焰神旗都是教会或者正统势力捧出来对抗黑暗殿的。黄金焰神旗现在已经没落,但金雀花王朝作为老牌势力还在。只是这些年,才渐渐让上帝之眼超越。至于上帝之眼。只不过是近两三百年才冒出来的地下组织,背后有白头鹰几大集团的支持。发展迅速。他们之所以能顺势而起,完全是因为占了世界大战的便宜。”叶倩如稍微给林东介绍一下黑暗殿、上帝之眼和金雀花王朝这些地下组织之间的关系。
“黑暗殿有没有找过你?”千郡记得当年黑暗殿的人找过自己,但自己无意加入,以军职之名拒绝了。
“早在两年之前,他们曾拉拢过我,不仅许下黑暗骑士之职,还许诺供给我足够的基因药剂,但我还没摆脱金雀花王朝,不想又掉进另一个坑。所以就婉言谢绝了。记得当时来找我的,是黑暗殿排名第八位的殿主巫师,诚意十足。”叶倩如想过和黑暗殿合作,但她害怕自己一入黑暗殿,连摆脱的勇气都没有,为了追求人生自由,她还是将最好的条件拒之门外。
“巫师,我没有见过巫师,不过我见过排名第七的小丑。这个‘小丑’的实力强大得让我战栗。我当时正值巅峰状态,可是连向他挥拳的勇气都没有。”千郡一想起,还在心底里打了个寒战。
“小丑和巫师我都见过,这两个都不是我们可以匹敌的超级强者。”叶倩如同意她的**。
“黑暗殿前十的高手我没有见过。但我跟排名第十五位的巨人对战过。当时,是一个国际性的佣兵大赛,不对外公开的。许多国家会偷偷派出特种兵参加,一是展现自己的实力。二是了解外界。我们也派去参加了,一共去了三十多个人。分成两队,主要比的是热武器和团队配合。在比赛之余,经常有人来挑衅我们,一般而言我们是保持克制的,不过有一次让东南亚猴子偷袭,打翻了两位兄弟,我们队长打出了火气,冲上去用拳头论理,一连干翻了他们六个人,最后演变成群殴……就在场面一发不可收拾时,那个叫做巨人的家伙出现了,他一个敌住了我们队长以及我们队中的格斗王两个。当时,我也是队伍中的主要战斗力,一看队长处于下风,立即冲上去围攻,但他还是用极其强蛮的身体硬生生地扛住我们的拳脚。老实说,如果没有队长和格斗王两个,单凭我,与他正面对敌,估计在一分钟内,我就被他撕碎!别的不说,如果只说力量和身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比他更恐怖的存在!”小方也讲述了他的经历。
“巨人,那家伙可是能扼杀大熊的野蛮人。”叶倩如一听笑了。
“他就是a级佣兵?”林东想确定一个战力标准。
“这样说吧,巨人他不仅是a级佣兵,还是a级佣兵中排名相当靠前的超级强者,要不然,也不可能在高手如林的黑暗殿排到第十五位。”千郡点头。
“你的意思是a级佣兵之间也有很大的差距?”林东现在大概能了解a级佣兵的实力到什么地步了。
可以单挑三个小方这样的存在。
不管依赖什么。
是强蛮的身体和还是过人的力量,都算是很不错的战斗力了。最少,对于普通人来说是这样。暂时还不知道这个巨人、巫师和小丑这些人是依靠训练还是基因变异达成的。如果是前者,那么他们一定有独到的训练方法;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证明黑暗殿的基因研究,要比金雀花王朝更加高明,掌握着更多的基因秘密。
当然,无论怎么看,这些人掌握的秘密都还是基因融合初始阶段。
并没有重现狼人吸血鬼那种传说中的力量。
而且狼人吸血鬼就已经是极限了吗?
林东有点好笑。
如果自己来研发的话,也许这些家伙的眼珠子都会掉出来吧?不过用修真手段欺负凡人没有意思,修真是为了永恒的未来,完美整个生命,觉悟和成就自己的小世界。蝼蚁之间的争斗,实在没必要放在眼中,现在还是修炼初期,遇上了可以管一管,要是到了后期,一句话就能把他们给灭掉,那太没意思了!
“a级佣兵就是评定极限了。但远远超越a级佣兵的强者还有不少,比如黑暗殿的三大巨头。任何一个拿出来,秒杀a级佣兵不在话下。只是这些人平时根本看不到。他们都高高在上,只在自己的圈子中交流和活动,外界的事情一般不管。”叶倩如肯定了林东的推测。
“在我们国家没有这样的人吗?”程明歌有点小好奇。
“明面上应该没有吧……”千郡看了看云悠悠,暗地里可能有一些,但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打听得到的。比如云悠悠,她要不出山,谁知道还有这么一个人?
“兔子没落到这等地步了吗?”鱼彤彤好不失望,传说中飞天遁地的仙人呢?还有传说中修炼了九阳神功九阴真经的那些绝世高手呢?怎么歪果仁比兔子牛逼那么多啊!枪炮打不过还说人家的工业发达,现在武功也比不过就太惨了。不是说还有一招致命的国术吗?怎么不拿出来跟歪果仁对打一下?咱们打不了擂台赛,咱们拿去参加佣兵大赛也好啊!
“乱世出英雄,和平年代,兔子别指望这些东西了!而且这个也不河蟹,还是把武术改改,变成舞术或者广播体操比较合适。”林东笑了。
纵观历史,上下五千年。
任何一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