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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圣谛,我们有四桩事情要做:
第一圣谛是苦谛──人生的实相。一切苦难、忧患、喜乐、缺陷、不如意、无常、无实,都是人生的实际。关于这点,我们要做的,清处而澈底地了知这苦的事实。
第二圣谛──苦的根源。这根源是贪欲、“渴(爱)”以及伴随著它们的种种染污不净法。仅仅瞭解这一事实是不够的。我们要做的,是抛弃它、袪除它、消灭它、根绝它。
第三圣谛是灭谛──涅槃、绝对真理、最终实相。在这方面我们要做的,是去亲身体证它。
第四圣谛──导向体证涅槃之路。但仅仅有了对这“道”的智识,不论多么澈底,都是没有用的。这方面我们的工作是依教奉行,锲而不舍。﹝注四�
注释:
一:见巴利文学会版《中部经》第一集第三零一页。
二:见本书第七章“修习:心智之培育”。
三:见巴利文学会版《清净道论》第五一零页。
四:见一九二二年阿路葛玛版大品第一零页。
第六章 无 我 论
一般用到“灵魂”、“自我”、“个我”或梵文里的“神我”( Atman)(编者注:
Atman其实只是“我”的意思,一般均译为“神我”,沿用已久,但是否与奥义书及吠檀多之哲学相符,甚可置疑。)这些字眼的时候,它们所提示的意义是:在人身中有一恒常不变、亘古长存的绝对实体。这实体就是那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背后不变的实质。照某些宗教说,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别的灵魂,这灵魂是上帝所创造的。人死后,它即永久地生活在地狱或天堂里,而它的命运则完全取决于它的创造主的裁判。依另一些宗教的说法,这灵魂可以历经多生,直到完全净化,最后乃与上帝或梵天或神我合一,因为当初它就是从这里面流出来的。这个人身中的灵魂或自我是思想者、感受者、一切善恶行为所得奖惩的领纳者,这种的观念叫做我见。
在人类的思想史中,佛教是独一无二不承认这灵魂、自我或神我的存在者。根据佛的教诫,我见是虚妄的邪信,与真实绝不相侔。它只能产生“我”、“我的”之类有害的思想、自私的欲望、贪求、执著、憎恨、嗔恚、贡高、我慢、自利主义,以及其它染污不净法等种种问题。它是世间一切纷扰的泉源:从个人间的冲突,以至国与国间的战争,莫不以此为根由。简言之,世间一切邪恶不善法,无一不可溯源到这一邪见。
人的心理上,有两种根深蒂固的意念:自卫与自存。为了自卫,人类创造了上帝,靠上帝得到保护、安全与依怙,就像小孩依赖父母一样。为了自存,人类想出了灵魂(神我)不灭的主意,俾得亘古长存。由于他的愚昧、懦弱、恐惧与贪婪,人类需要这两件东西来安慰自己。因此,他紧紧地、狂热地抓住它们。
佛的教诫不但不助长这愚昧、怯懦、恐惧与贪欲,反而釜底抽薪将这些(劣根性)连根芟除,以使人类得到正觉为目的。根据佛教,上帝与灵魂的概念,是虚妄不实的。虽然神学是一项高度发展的理论,它们仍然只是极精微的前尘心影,不过穿上了深奥难懂的形上学以及哲学名词的外衣而已。这些意念之根深蒂固而为人类所亲所爱,使得人类不愿听闻、更不愿了解任何与之相违反的教诫。
佛对这点甚为熟知。事实上,他曾说过,他的教诫是反潮流的,是违反人类自私的欲念的。在他证正觉才四个星期的时候,他坐在一棵榕树底下,如是自思:“我已证入真理。此理艰深,难见难解,。。。。。。惟智者能知之。。。。。。为强烈的欲望所征服而为黑暗所包围的人,不能见此真理。这真理是反潮流的,崇高、深奥、微妙、难知。”
他心里这样想著,佛曾一度犹豫。如将他所证真理,解释与世人知悉,是否将徒劳无功?然后他将世间比作一座莲池:在莲池中,有些莲花还淹没在水底,有些已长到水面,有些则已透出水面而不为水所沾濡。同样的,在这世间也有各种根器不同的人。有些人会了解这真理的,佛这才决定说法。﹝注一�
无我论(或称灵魂非有论)是缘起论的推论,也是分析五蕴所得到的自然结果。﹝注二�
在前文讨论第一圣谛(苦谛)的时候,已说明所谓众生或个人是由五蕴综合而成。将五蕴予以分析审察,找不到在它们幕后另有一个可以称之为我、神我或自我的长住不变的实质。这是分析法,但用合成法的缘起论,也能得到同样的结果。根据缘起论,世间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的。每一件事物都是因缘和合的(由条件构成的)、相对的、互为依存的。这就是佛教的相对论。
在正式讨论无我的问题之前,对于缘起论应有一个简明的概念。这一项教义可用四句简短的公式来代表它: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注三�
在这缘起、相对、互存的原则下,整个生命的存在、持续,以迄寂灭,都在一条叫做缘起法则的公式里解释得十分周详。这法则共分十二部分:
一、因为无知,乃有种种意志的活动而成业(无明缘行)。
二、因为有种种意志的活动,乃有知觉的生起(行缘识)。
三、因为有知觉,乃有精神与肉体的现象产生(识缘名色)。
四、因为有了精神与肉体的现象发生,乃有六根的形成(名色缘六入)。
五、因为有六根,乃有(感官与心灵)对外境的接触(六入缘触)。
六、因为有(感官与心灵)对外境的接触,乃生起种种感受(触缘受)。
七、因为有种种感受,乃生起种种贪欲“渴(爱)”(受缘爱)。
八、因为有种种贪爱,乃产生执取不舍(爱缘取)。
九、因为有执取不舍,乃有存在(取缘有)。
十、因为有存在,乃有生命(有缘生)。
十一、因为有生命,乃有
十二、败坏、死亡、哀伤、痛苦等(生缘老病死忧悲苦恼)。
生命便像这样生起、存在、持续。假使我们将这公式的顺序倒过来,便得出如下的缘灭的逆定理:
(灭),因为意志活动止息,知觉也同时止息(行灭则识灭)。。。。。。乃至因为生命的止息而一切败坏死亡哀伤等等一应俱灭。
于此应该明白熟知的是:这缘起法则的每一部分,一方面是由众多条件(缘)和合而生(
conditioned缘生的),另一方面又同时构成其它部分生起的条件(condition…ing
缘起的)。﹝注四虼耍侵涞墓叵担耆窍喽缘摹⒒ノ来娴摹⒒ハ嗔岬摹C挥幸皇乱晃锸蔷远懒⒌摹K裕鸾滩唤邮茏畛跻颍庠谇拔囊呀补T灯鸱ㄔ蚴且桓鍪孜蚕嘟拥幕罚皇且惶踔毕叩牧醋印)z注五�
自由意志的问题,在西方的思想界与哲学界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是根据缘起法,这问题在佛教哲学中是不存在的,也是不能生起的。既然整个的存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因缘和合的)、互为依存的,我们何能单独自由?意志与其他思想一样是缘生的。所谓“自由”,其本身就是相对的、缘生的。无论是肉体或精神方面,没有一件事物是绝对自由的,因为一切都是相对的、互为依存的。自由意志的含义,是一个与任何条件及因果效应无关的意志。但是整个生存界都是有条件的(缘成的)、相对的、受因果律支配的。在这里面,如何可能产生一个意志,或任何一样事物,与条件及因果无关?此处所谓自由意志的观念,基本上仍与上帝、灵魂、正义、奖惩等观念相连结。不但所谓自由意志并不自由,甚至自由意志这一观念都不是无条件的。
根据缘起法则,也根据众生为五蕴和合而成的这一分析,在人身内或身外,有一常住不变的实质,名为神我、我、灵魂、自我、个我,这一观念,只能被认为是一种邪信、一种心造的影像。这就是佛教的无我论或称灵魂非有论。
为了避免混淆,于此必须申明,真理有两种:世俗的真理(俗谛)与最高的真理(真理)。﹝注六颐窃谌粘I钪校梦摇⒛恪⒅谏⒏鋈说让实氖焙颍荒芤蛭滴尬壹爸谏榷舷蠲适游铩U庑┟试谑浪坠踩系囊庖謇此担彩钦媸档摹5牵罡叩恼胬恚词鞘导噬喜⑽尬矣胫谏T凇洞蟪俗暇邸防锞退担骸暗敝固刭ぢ蕖o是假名安立(依世俗说,有所谓众生),并无实义。”﹝注七�
大小乘各宗派的共同特色,就是否定有不灭的神我。因此,就没有理由假定在这一点上完全一致的佛教传统,已经与佛的原始教诫有了偏差。﹝注八�
因此,最近有少数学者﹝注九谷晃シ捶鸾叹瘢冀拔摇惫勰睿阶允淙氲椒鸬慕桃逯校翟谑瞧婀种U庑┭д叨杂诜鸺捌浣桃灞讣鸪纾龇鸾倘缣┥奖倍贰5撬俏薹ㄏ胂袢绶鹫獍阃纺郧逦⑺悸蔷畹乃枷爰遥鼓芙撬惹行枰纳裎摇⒆晕矣枰苑袢稀K窍乱馐兜匮扒蠓鹜拥闹вΓ月闼嵌杂郎男枰ぉさ比徊皇歉鋈说男∥遥谴蟆拔摇钡挠郎�
索性坦白地相信有神我、自我,甚至明白指摘佛不承认有神我自我为错误,都无所谓。可是应要将佛从来不曾接受过的的一种观念注入于佛教之中,那就不成了。这种观念在现存的原始佛典中,就我们所见,是不为佛所接受的。
相信有上帝与灵魂的宗教,并不以这两种观念为秘密。相反的,他们还经常不断地反覆宣扬它们,极尽辩才吹擂之能事。如果佛曾经接受这两种在一切宗教中极为重要的观念,他一定会公开宣布,如同他谈论其它事物一样,而不会将它们秘藏起来,以留待他圆寂二千五百年后的人来发现。
可是人们一想到佛教的无我,会将他们幻想的“我”毁灭,神经就紧张了起来。佛对这一点并不是不知道。
有一个比丘有一次问佛:“世尊!是否有人因为发现身内无有常住实性而遭受痛苦折磨呢?”
“有的,比丘!”佛答道。“有人执持这种见解:‘宇宙就是神我,我死后即将与之合一,常住不变,亘古永存。我将这样地存在,以迄永远。’当他听到如来及其弟子所弘传的教义,目的在摧毁一切臆见(戏论)。。。。。。消灭“渴(爱)”,达到无著、寂灭、涅槃时,那人自忖:‘我要被消灭了,我要被毁掉了,我将不再存在。’于是他就哀伤、忧虑、焦急不安、椎胸痛哭而精神恍惚,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比丘,因为身内找不到常住实体而为痛苦所折磨的人是有的。”﹝注十�
在别的经里,佛也说过:“比丘们啊!这个没有‘我’也没有‘我所’的意念,对于无识的凡夫是骇人的。”﹝注十一�
想在佛教中找出一个“我”来的人,是这样辩论的:“诚然,佛将众生分析为色受想行识,并说这五者中没有一样是‘我’。但是他并没有说除了五蕴之外,人身内或其他地方,就完全没有‘我’了。”
这种立论有两种站不住的理由:
第一:根据佛说,众生仅由五蕴和合而成。除此之外再无别物。没有一部经中,佛曾说众生身中除了五蕴尚有他物。
第二:佛曾在不只一部经中,毫不含糊地断然否认人身中或身外或在宇宙中之任何一处有神我、灵魂、自我、个我的存在。今试举例以明之:
在巴利文《法句经》中,有三首偈极关重要而为佛教之精义。这三首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