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候,下方那些草莽村的百姓们也都是欢呼了起来:“灯神!灯神!”
林风是从一盏类似于宝莲灯的神物之中喷射出来的,所以大家称之为灯神。
林风见了,开口道:“你们的祈求,本神已经知道了,这是你们本神的赏赐!”
林风知道,这些人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饥饿,而他也准备了五十袋面粉。
此刻,林风能够感觉到,在自己睡觉的地方,周围方圆十米,任何的东西,自己都可以操控,可以将这些物品带到这个世界。
所以林风意念一动,那五十袋面粉就在地球凭空消失,并且出现在了草莽村百姓们面前,夏紫衣上前两步,用手抓住了那个面粉袋,然后轻轻一撕。
那尼龙袋就跟纸糊的一样,被撕裂了,夏紫衣也看到了那雪白的面粉,那些百姓们同样看到了,他们都是极为高兴,纷纷朝着林风跪拜:“感谢神灵!感谢神灵!”
林风这个时候,也注意到了夏紫衣,虽然衣服有些朴素,但是却依然难以遮掩她的美貌。
一米七二左右的身段,比林风稍微低一点点,完美的身材比例,修长的双腿,曼妙的腰肢,前凸后翘,一张脸蛋,不施粉黛,却超越了地球上那些经过种种化妆打扮甚至是PS的美女,堪称极品之中的极品。
不过,林风知道,自己现在可是灯神,用这种眼神大量自己的信徒,总是不合适的,他又看起了四周,这是一个简陋的祭坛,把自己射出来的那盏灯,摆放在祭坛最中央。
在祭坛周围,还放置了一些祭品,当然,因为现在的草莽部落实在太穷了,所以这些祭品也挺磕碜的,只有四五根胳膊粗细的兽骨,还有几根兽类的牙齿,这是草莽村仅有的有一定价值的东西了。
林风看向那些祭品的时候,夏紫衣脸色同样变了变,她神灵和自己的信徒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味的奉献,而是互惠互利。
信徒们向神灵奉献出自己的信仰,同时付出一些祭品,而神灵则会给与自己的信徒一些赏赐,比如像现在的食物,再比如,神灵会直接赐予信徒力量,不过不管怎样,神灵的赐予,和信徒的祭品,大致是等价的。
而现在,整个儿草莽村,仅仅拿出了几根兽骨,而神灵,却拿出了一大批的面粉,这批面粉,足以让部落里的人渡过几个月的时间,这两者的价值太不对等了。
要知道,神灵若是对自己的信徒不满意,是可以抛弃这些信徒的,所以夏紫衣立刻跪了下来,然后对林风道:“神灵大人,我草莽村现在面临大难,没法拿出更好的祭品,恳求神灵不要抛弃我们。”
草莽村那些老少妇孺同样跪了下来,道:“恳求神灵不要抛弃我们!”
林风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被这么多的人跪拜,第一次感受这种被人当成是救世主的感觉,而且他隐隐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在发热,拥有这些赤诚的信徒,似乎对于自己也有着一定的好处。
所以林风开口道:“放心吧,本神既然选择了你们,就绝对不会抛弃你们的。”
“感谢神灵!感谢神灵!”草莽部落的百姓们感激的跪拜着。
接下来,林风还想和自己的信徒们进行一番交流呢,但是那神灯之上忽然传来一股吸力,林风那气态的身体直接就被吸了进去,草莽部落的百姓们则是恭敬道:“恭送神灵!”
他们对于林风都太感激了,仅仅用几根兽骨,换来了这么多的食物,而且林风还表明,不会抛弃他们,这位神灵,和传说之中的神灵可不一样。
在天元世界,大多数的神灵脾气都不是很好,如果信徒奉献的祭品无法让神灵满意,神灵动不动就会发怒,惩戒自己的子民,甚至直接抛弃自己的子民,相比那些神灵,灯神大人确实是太伟大了。
林风消失之后,夏紫衣小心的将神灯从这简陋的祭坛上取了下来,又放入了一个木匣之中,然后带了回去。
地球,破出租屋里的林风已经清醒了过来,房间里的面粉,确实凭空消失了,自己刚刚所经历的,并不是梦,而是真实发生的。
回想起了夏紫衣的容貌,林风心中也是一阵的火热,这么美丽的女孩子,在地球,自己连和对方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但是在另一个世界,对方却跪拜在自己的面前。
林风可以感觉到,对方和草莽村的其他百姓一样,对自己是绝对的忠诚,自己是他们唯一的神,为了自己,他们可以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身体。
若自己在那个世界可以发生一些进化,不再是单纯气态的身体,或者,有可能和夏紫衣发生些什么呢。
夏紫衣自己并没有亲口说过自己的名字,甚至草莽村这三个字,他们也没有提起过,但是,林风是他们的神,他们的相关信息,自然而然的,就会被林风所知晓,所以这些信徒在林风面前,是没有秘密的。
此刻是凌晨四五点钟,按理来讲,应该是一个人最困的时候,不过林风却很清醒,他下床准备洗把脸,好好的思考一下自己的人生,哪知道,刚刚下床,林风的脚就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
低头一看,是祭坛上那几根兽骨,这些祭品,还真的来了地球了?只不过,这几根骨头,能有什么用处呢,难道拿来熬汤吗?说不定熬出来的骨头汤能有什么神效呢!这样想着。
接下来,林风便准备了一口大锅,然后放在了电磁炉上面,并且加了不少的水,他将一根兽骨放到了这口锅之中,兽骨粗长,将这口大锅占的满满的。
接着,林风将锅盖盖上,将电磁炉调到小火,然后便休息了。
………………………………
第三章 兽骨
早上七点半,闹铃声响起,林风匆忙起身,准备上班去了,不过正在这个时候,他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
迷糊的林风清醒了不少,他急忙来到了那锅骨头汤面前,这香味,是从这骨头汤里面传出来的。
林风昨晚也是糊涂了,炖汤没有放任何的调味品,然而现在熬出来的汤,却芳香四溢,光闻味道,就知道是好东西。
林风将锅盖揭开,这一截兽骨熬了足足大半个晚上,看上去没有太大的变化,林风拿了一个碗,然后乘了一小碗出来。
还烫着呢,他就忍不住慢慢的喝了起来,林风现在脑中只有两个字,好喝!好喝到炸了!
林风可以发誓,他从没有喝过比这个更好喝的骨汤了!他一口气连喝了三晚,才停了下来。
而也在这个时候,林风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是自己的领导打过来的,林风看到这个电话,才想起来,自己迟到了!
七点半的闹钟,自己以往是不吃早饭的,直接匆匆出门,骑着自己的小电动,路上一共半个小时,正好上班。
但是这异界兽骨熬出来的骨头汤,实在是太美味了,林风连喝了数碗。
因为太烫了,喝的又比较慢,林风又是细细的品味享受,所以喝了接近一个小时,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怪不得主管会打电话过来呢。
电话一接通,主管气冲冲的声音就响起:“林风,你还想不想干了?我限你十分钟内出现在我的面前,不然给老子卷铺盖滚蛋!”
林风是个小温软,收入不高,只有两千多,不过现在大学生就业率低,林风读的又不是重点大学,所以他也没有好高骛远,在这个公司老老实实的做着,准备积累一些工作经验,以后再慢慢跳槽。
他自己的本职工作,大体上还是做得不错的,不过,这个主管脾气一向不好,不只是对林风,对其他人也是如此。
若是以前,被自己上司这么说一句,也不算什么,忍了就是了,但是现在,林风可不想再受什么气了,毕竟,在另一个世界,自己可是神,自己享受着上百子民的跪拜,堂堂的神,如果让人这样的训斥,还算是什么神?
所以林风直接便道:“去你吗的,老子不干了,还有,你给老子记住了,老子是你爹,你要再敢这么和老子说话,老子弄死你!
还有,工资也不要了,你们那破公司也不签什么三方协议、劳动合同,连离职手续都不用办,就这样!”
林风说完,直接就挂断了电话,至于那个主管,则是气的身体都哆嗦了起来,但是他还真拿林风没办法。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林风都不干了,他根本拿捏不了林风。
他要是放什么狠话,像林风这个年纪,大学毕业,没有好工作,郁郁不得志的,内心还愤世嫉俗,说不定还真的铤而走险,把他给干了呢,所以他只能气的拍大腿了。
林风挂断了电话,爽快是爽快了,不过,现在自己卡上只有四五千块钱了,工作也没有了,以后,自己怎么办啊?更别说,自己在异界,还有上百的信徒要养活,下次他们又有所恳求的时候,自己拿什么帮助他们呢?
这时候,一阵阵骨头汤的香味不断刺激的他,林风抬起了头,看向了自己的熬制的骨头汤。
这骨头汤,简直堪称是人间极品,要不,自己去街头摆摊?街头摆摊,也不算什么,如果做得好,收入也很高的,不过,街头摆摊的食物,一般价格都不高,一碗骨汤粉,也就几元钱。
自己这骨汤非常的珍贵,骨头也总共只有四根,如果在街头摆摊卖的话,哪怕一碗卖十块钱,全部卖出去,好像也赚不了太多钱啊。
要不,将这骨汤当成是秘制的调味品,卖给那些大饭店?以骨汤的美味,其他食物之中,只要加入一点这种骨汤,保证其味道直接提升一个档次,卖出一个好价格,应该不是问题吧?
而且那些高档次的大饭店,为了自己的这种全天下独一份的骨头汤,想必也是愿意出不低的价格的。
现在林风的当务之急,是赚钱,利用这兽骨赚钱,如果能够赚到一笔,就算自己在异世界死了,至少也能给父母留下一笔钱,让他们安度晚年啊。
想着,林风打开了手机,然后在网上查找起了有关明州市比较知名的大饭店。
毕竟这些骨汤想要卖出高价,必须找那些财大气粗的饭店才行,饭店档次越高,骨汤对于他们来讲,价值就越高,如果是小饭店的话,本身利润都没有多少,怎么可能出得起高价呢?
在网上搜集了一些信息,林风的目标也就确定了下来,明州市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饭店有三家,分别是四季春饭店、名轩饭店以及君悦饭店。
这三家饭店,地理位置都极佳,处于明州市最为繁华的地段,占地面积也不小,去这三家饭店吃饭,人均消费一千元以上,上不封顶,客人非富即贵。
即便如此,三家饭店的客人都是络绎不绝,显然,这三家饭店都是极有实力的,若是把自己这种异世界的兽骨汤出售给这三家饭店,想必价格不会低吧?
随后,林风便从房间里找了一个保鲜盒,然后装了一盒兽骨汤,不过装好之后,林风想了想,又将里面的骨汤倒回锅里大半,然后又煮了一些开水,加了大概四倍的开水。
这浓骨汤直接拿来卖,太浪费了,加点水稀释一番,然后再出售,相对划算一些,接着林风便骑着自己的小电动出门了。
明州市的交通还是挺拥挤的,�